一、济宁市洙赵新河管理处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洙赵新河管理处
住所:济宁市市中区运河路82号
宗旨:为已建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已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已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检测。
业务范围:负责洙赵新河、新万福河160公里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安全运用任务,承担水政监察、河道管理和防汛日常工作,确保两河道工程完整和防洪安全,最大限度发挥其水利综合效益,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法定代表人:耿勇
经济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4857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水利局
证书号:事证第137080000098号
二、济宁市洙赵新河管理处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洙赵新河管理处。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济宁市市中区运河路82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编办济编[1995]44号文件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水利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为已建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已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已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检测。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负责洙赵新河、新万福河160公里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安全运用任务,承担水政监察、河道管理和防汛日常工作,确保两河道工程完整和防洪安全,最大限度发挥其水利综合效益,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水利局。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济宁市水利局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正常运行管理和安全监测工作。
(五)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三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五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六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七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2008年3月7日经济宁市水利局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济宁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洙赵新河管理处法人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2018年以来,我处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狠抓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工程规范化管理,基本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现就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为全面做好今年的工作,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处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和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强制度,抓作风,有力推动工作作风建设。为引导和动员全处干部职工转变作风、增强纪律意识,努力完成今年各项工作,按照局党委要求,年初管理处组织全体人员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全处干部职工要切实把作风建设抓在手上,认真解决纪律松弛等问题,保证管理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把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管理处与各科室、所签订责任书,调整工作纪律检查组,一周不定期检查工作纪律,并把检查情况予以通报。通过活动抓落实,使全处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克服了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的思想,有效推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制度落实,强化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全国两会、上合峰会和“三大活动”期间,管理处成立了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检查督导值班情况,确保值班期间不脱节不断岗,并按时上报有关信息。全面落实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创城工作。按照路长制责任分工,建立完善了包保路段巡查值班制度,严抓细管,强化落实,确保了包保路段的良好秩序。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强化制度约束。对管理处内部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加强了内部管理,严格实行考勤考核,加大督查力度,为真正建立一支高效务实的工程管理队伍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强根基,抓党建,有力促进党建工作新变化。管理处支部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踏踏实实抓党建”的要求,用足够的时间与精力抓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落实。管理处成立党建办,构建管理处党建工作新格局。建立健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三会一课”特别是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3月2日、3月16日分别召开2017年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起到了良好效果。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每周五下午学习日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期间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要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组织、精心部署。积极开展“党员爱心护河行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20余名“爱心护河党员先锋队”队员,先后对洙赵新河任城段、嘉祥段河道堤防,进行了河道垃圾清理,并对河道违章建筑、违法建房进行了统计,同时对河道上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大力宣传水法律法规;每月坚持开展“红色生日”主题党日活动,为党员庆祝政治生日,回顾政治成长经历,畅谈入党故事,并赠送了“红色生日”礼物红色书籍《习近平用典》,重温了入党誓词,重寻入党初心,激发党员爱党、忠党情怀。至9月底,我支部共为13名党员同志过了“红色生日”;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6月28日组织全体党员一同观看了影片《建党伟业》,并由支部书记耿勇同志给全体党员上了一堂“讲奉献有作为做合格党员”的党课;10月26日,洙赵新河管理处党支部一行14人在党支部书记耿勇的带领下先后到新万福河防汛路施工工地、洙赵新河喻屯桥桥口、梁山闸和洙赵新河管理处第二管理所,开展以“河长制工作大调研”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处职工利用春季和秋季的有利植树季节,多次在一线管理所大院和河道周边义务植树,美化了环境,提高了森林覆盖率。同时在济宁日报发表《洙赵新河管理处加强水环境治理 实施清水造绿工程》报道一篇;郝振洋同志代表管理处参加市局和市直农业系统举办的“庆七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微党课大赛,并取得市局一等奖和市直农业系统二等奖。组织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认真做好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培训工作,经我支部支委和党员及群众代表研究,培养确定了发展对象1名,1名同志参加了市直机关新发展党员培训班;积极做好党费收缴、党员信息采集、书写廉政寄语和党员“灯塔党建”竞赛等工作,组织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面对党旗宣誓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三)强爱心,抓工会,有力促进管理处和谐发展。工会工作服务职工是关键,提高执行力是重点,落实好关心好职工生活、实现职工的愿望、满足职工众的需要、维护职工的利益是基点。管理处选调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强的同志组建工会。工会成立后积极发挥协调服务作用,为广大职工服务。3月份管理处一职工家属患胃癌晚期,由于其家庭困难,管理处工会积极号召给职工伸出援助之手,奉献爱心,共筹集善款6千余元,充分发挥了工会为职工服务的职能。积极参加局党委组织的各项活动,5月中旬,管理处2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市局举办的第一届职工运动会,并取得了优异成绩;积极响应局党委组织的“撸起袖子献热血,奉献爱心正能量”义务献血活动,5月25日上午,我处8名干部职工参加了义务献血活动,以实际行动诠释了“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展现了水利人的良好精神风貌;9月13日上午我处全体职工开展了“慈心一日捐”活动,共筹集捐款7千余元,充分体现了我处干部职工热心慈善、乐于奉献的精神。
(四)强管理,抓工程,有力推进河长制工作开展。严格按照市局要求,积极协调沿河乡镇,完成洙赵新河及新万福河清河行动剩余清除物的统计上报工作,按市水利局要求,认真做好周报工作。共安装市级河长公示牌25块;完成邱公岔缺口的堵复;洙赵新河维修养护工程建设顺利完工,并通过验收;洙赵新河徐河口以下段(济宁段)治理工程管理院落绿化、监控等工程建设按期竣工,并通过验收;积极开展洙赵新河管理处2017年度维修养护工程投资评审、招标工作,工程正在建设实施中;针对《济宁市洙赵新河防洪预案》及《济宁市新万福河防洪预案》进行了修订;按照市水利局《关于做好2018年河道堤防绿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洙赵新河管理处2018年河道堤防绿化任务,洙赵新河堤防计划更新30亩,新万福河堤防计划更新20亩。
(五)强宣传,抓执法,有力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进一步提高水政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良好树立水政执法形象,全面做好水政执法工作。3月22日“世界水日”期间,我处紧紧围绕“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宣传活动主题,参加了市水利局组织的水法规集中宣传活动。加大查处力度,严查各类水事违法案件。年初以来,我处严厉打击破坏水利工程设施、毁堤、毁林等活动,依法查处了洙赵新河马庄桥西滩地非法养殖龙虾,堤内坡违章建房两间,并现场拆除,维护了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针对在洙赵新河右岸湖口闸以东破堤埋管,危及堤防安全的行为,管理处责令其停工,恢复堤防原状。依法查处菏泽市新万福河复航工程湘子庙通航节制闸工程项目在未办结水行政许可手续和无任何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在新万福河堤防开工建设混凝土搅拌站一处,管理处责令其停工,拆除围墙及附属设施。积极协调沿河部门依法查处新万福河右岸滩地洗煤设施及建设的厂房,管理处责令其停工,恢复河道滩地原状。违法水事案件的查处进一步规范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维护了良好的河道管理秩序。
(六)强值守,抓防汛,有力保障度汛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各项准备,强化应急值守、完善应对预案、细化组织落实、加强检测预警,扎扎实实做好防汛工作。严格防汛纪律,全面督促检查带班领导在岗情况,对带班不到岗、跟班不到位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严肃防汛值守纪律,确保了防汛责任制的落实到位到人。严格实行了处领导带班、值班主任(各科室负责人)领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湖口闸及万福河管理所在人员少、条件差、远离城区的情况下,仍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做到了不断岗、不缺岗,确保了防汛信息的传递和防洪安全。按照防汛责任制的要求,汛期实行了两天一巡查、三天一检查、一周一排查的工程检查制度,汛末,组织人员对所管河道及建筑物等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做到了问题早发现、措施早到位,确保了今年防汛工作的全面完成。严格防汛料物的储存与管理,详细排查防汛料物的种类、数量和储存情况,确保了防汛料物拉得出、用得上。坚决执行市防总清障命令,按照市防总下发的清障任务要求,组织人员对河道范围内阻水建筑物、阻水树木及滩地堆放物进行了全部清理,确保了河道行洪安全。
二、明年工作重点及打算
(一)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通过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武装头脑,在工作中带头学、主动学,号召大家争做勤奋学习的模范,要学以致用,学有所成,学有所悟,促进工作。二是坚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保持清正廉洁,确保带好头、带好队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确保各项机制健全到位,执行到位。三是坚持求真务实,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敢于担当、敢于较真,认真负责,切实带好班子、带好队伍,把管理处领导班子锻炼成一个团结奋进、求真务实的领导集体,带领管理处广大干部职工做出新的成绩。
(二)强化工作措施,有效推进工程建设。一是加快完成完成洙赵新河管理处维修养护工程建设、竣工验收。二是做好河长制工作,按时完成洙赵新河及新万福河清河行动剩余清除物的统计周报工作。三是加强涉河事务协调力度,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理顺涉河管理事务的管理体系,团结协作,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河道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维护良好的河道管理秩序,严厉查处水事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河道管理秩序。
(三)强化日常管理,力求工程管理实现新突破。切实做好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分工包段包工程的要求,继续坚持不懈地做好每日堤防巡查工作,严格执行堤防巡查制度,切实履行好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机构名称:济宁市洙赵新河管理处
实有编制数:69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耿勇、张忠光、陆继东、刘韩英、贾涛、闫永军、邴玉敏、周卫环、裴红霞、谢秋丽、张勇、宋巧玲、李静、孙红兰、吕东华、刘洪霞、王坤、刘占敏、闫冬梅、张广东、张忠锋、刘文晓、王延军、纪红松、闫继栋、李丽、申晓娟、朱志国、李兵、刘兆生、郝登民、邓继武、李复强、程枫、王印书、杨超、孔军、丁淑霞、屈洁、战美、刘云坡、李自涛、侯莉娜、马国栋、张庆、朱艳、张杨、王莉娟、夏修迪、李玥璿、张岩、吴楠、赵薇、李红燕、杜颖、刘兆利、吕林莉、朱大平、任康、岳现美、徐从龙、王利、王爱国、郭森、时寿强、孔祥军、王品、郝振洋、孙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