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公告
济宁市梁济运河工程养护服务中心2018年度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2019-01-14 13:51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济宁市梁济运河工程养护服务中心

2018年度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一、济宁市梁济运河工程养护服务中心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梁济运河工程养护服务中心

住所:济宁市任城区复兴街中段

宗旨:是为梁济运河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梁济运河工程维修养护;岁修工程建设施工;

法定代表人:张洪峰

经济来源:财政补贴

开办资金:450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梁济运河管理处

证书号:事证第137080000460号

二、济宁市梁济运河工程养护服务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梁济运河工程养护服务中心,无其他名称。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复兴街中段。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梁济运河管理处管理,该主管部门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为梁济运河工程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

负责梁济运河工程维修养护;岁修工程建设施工;负责工程工业供水水费的计收工作。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举办单位。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党支部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一条  梁济运河工程养护服务主要职责是:  

负责梁济运河堤防维修养护施工工作;负责工程工业供水水费的计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

第十三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五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六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七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八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九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一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二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2009年12月1日举办单位表决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举办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梁济运河工程养护服务中心法人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济宁市梁济运河工程养护服务中心

2018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服务中心在局党委和处总支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建设规范化党支部、提升管理质量、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三项核心工作,精心组织,科学实施,扎实苦干,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并取得显著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夯实根基,抓党建促发展

1.完善组织体系及班子建设梁济运河工程养护服务中心支部隶属中共济宁市梁济运河管理处总支委员会,2016年度经支部选举,处总支批准设支部委员3人,分别为支部书记兼组织委员1人,纪律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支委下设3个党小组,共有党员29人,其中在职党员23人(预备党员1人),退休党员6人。中心党支部积极打造过硬党支部,建立健全了民主管理、科学决策制度,支部委员团结协作,分工明确,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有效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

2.突出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中,坚持学习,不忘初心,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政治意识和党性修养不断提高。

3.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从严治党新要求,始终牢记和履行支部职责,严明党的纪律,强化责任意识、明确了支部、支委会、党小组工作职责,支部委员、党小组组长全部落实了责任分工,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处总支与中心支部、中心支部与全体党员职工逐级签订了党员廉政建设责任书和作风建设责任书,把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基本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4.保证组织生活正常开展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时召开“三会一课”,今年以来,共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18次,党小组会20次,党课4次,做到有台账、有签到、有记录、有补课。严格依照局党委每月设计的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开展组织生活,主要开展了“红色生日会,共话党员情”“学习先进典型、争当水利先锋”“扫黑除恶、勇当先锋”“爱心护河”“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等主题党日活动。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展了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撰写了心得体会,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委员落实了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5.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本年度新发展预备党员1名,转入党员全部通过灯塔—党建在线办理了组织关系接转。每周四下午固定为政治学习时间,全年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时间累计达35学时,党员利用灯塔—党建在线“党员教育网”自学时间平均达35学时;对缺席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由党小组负责补课,并做好记录。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如实规范填写支部《党费台账》,定期进行公开公示。对党员实行亮化记分管理,促进党员队伍转作风、提效能。加强与驻地社区党建联系,组织在职党员100%到社区报道,开展了文明城市创建等志愿服务活动。

6.保障党支部工作机制有效运行围绕“建过硬党支部、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制定了《争创建水利系统优秀基层党支部活动方案》;改造了高标准的党员活动室,配备了电教设备,上级党建文件、书籍资料全部归纳建档,放置在党员活动室,方便党员学习查阅。积极开展“堤防养护示范段”“党员示范岗”活动,创建了“运河养护”党建品牌。设置了党务公开栏,全面公开应公开的事项。落实了党建工作纪实制度,把开展的党建活动及时上传到“山东e支部”,做到工作纪实及时、完整、规范、真实。

 

二、履行职能职责,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质量

1.内部管理不断加强一是规范业务管理,结合职能和人员结构,及时调整了内部科室设置,成立了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工青妇及退休职工科和运行养护科等十个业务职能科室,全面实行绩效考核,提高工作效能,做到岗位到人、职责到人、任务到人。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对现有规章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科室依据职责制定了工作流程,规范了工作行为,切实用制度做事,用制度管人。三是严格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成立了内控领导小组,制定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配合国调办和省南水北调管理局完成了南水北调工程梁济运河段财务决算编制和内部审计工作;四是加强人员培训。聘请了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专家、教授对工程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工程管理人员到南跃进泵站学习泵站安全运行,参加了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比赛。参加了市人社局组织的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产业升级和水利部宪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五是加强安全管理,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全体员工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办公场所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及办公场所的安全运行。

2.堤防维修养护不断取得突破完成了梁济运河79.47公里堤防维修养护任务和下游42公里河段工程观测,完成投资500万元,同时按照上级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河长制,积极配合开展以“清河行动”为主要内容的河道综合整治,对河道违章建造房屋、违规种植和乱占堤防现象进行了彻底整治,清理拆除各类违章,乱搭乱建50余处,清理沿线堤防滩地垃圾、杂物700余万方,清理堤顶违规植树1万余棵,清除垦堤种植120方,修复路缺口5处,维修加固堤防16公里,疏通堤顶防汛道路20余公里,安装工程简介牌和大型工程宣传牌33块。工程完工后,梁济运行堤防面貌焕然一新,工程沿线生态环境大为改善,梁山段23.5公里堤防30年来实现了堤顶道路畅通,不仅保障了工程管理、汛期巡查、抢险应急需要,而且对下步梁山县的发展和长远规划意义重大,为维护了两岸自然生态环境,打造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美丽新运河做出了贡献。

3.切实抓好工业供水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和用水计划制度,切实加强工业供水的监督管理。督促济宁电厂、运河电厂对取水计量设施进行校核,结合水资源费改税,监督两个电厂完成了国控表维修和更换。利用省水资源网监管平台,实现了对济宁电厂、运河电厂取用水的网上监管,提高了工作效率。积极做好与济宁电厂、运河电厂的沟通、协调,确保水费及时足额征收。

4.坚持可持续发展,不断实现新突破。圆满完成了济市引水入城工程南跃进沟泵站和南水北调截污导流人工湿地净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努力创建运河养护服务品牌,多次受到水利部、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等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以创建文明单位为抓手,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围绕“创建文明单位、争做文明职工”,以“带队伍、提士气、转作风、出成效”为目标,深入开展了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并不断取得突破,职工队伍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清正廉洁、风清气正。2018年11月14日、15日,省水利厅文明委和市文明办考核组到我中心考核时给予了充分肯定。

1.强化机制建设,为创建活动有序实施提供了保障。成立了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会,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落实了责任。积极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参与的创建格局。

2.强化价值引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一是围绕引领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充分利用读书会、座谈会和悬挂、张贴、发放公益宣传标语等形式,积极宣讲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在清明、七一、八一等重要纪念日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开展网上祭奠英烈、庆祝建党97周年、参观学习济宁地区党史展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三是大力推进职工道德建设,围绕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诚信教育、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开展经常性、集中性的思想道德宣传教育。依托道德讲堂,开展了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学习宣传活动,引导职工努力争当道德的楷模、时代的先锋。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四是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开展了“学习新宪法、尊崇新宪法,做新时代水利人”主题教育和3.22“世界水日”水法宣传活动。

3.坚持责任担当,不断提升单位形象。一是充分发挥工会、志愿服务队的桥梁纽带作用,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全体职工参加了爱心捐款、义务植树、爱心护河、义务献血和慈心一日捐等社会公益活动,积极投身“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创建工作,大力弘扬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二是不断改善办公环境。投入70万元,实施了办公区修缮工程,绿化、硬化、美化了办公环境,设立了党员活动室、道德讲堂、档案室,阅览室,安装了健身器材,为职工开展文体活动、业余学习创造了条件。三是关心职工身心健康,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组织参加了市水利局第一届运动会、管理处第17届运动会和市体育局举办的全民健身等体育活动,丰富了干部职工文体生活。组织全体职工到市直机关医院进行健康查体。

四、2019年工作思路

新的一年,服务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委、管理处总支的坚强领导下,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践行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以建设过硬党支部,争创市级文明单位,创建运河养护品牌为目标,凝心聚力,扎实苦干,抓党建强队伍,抓文明强素质,抓管理强业绩,抓突破强发展,全力做好基层支部党建、精神文明创建、工程运行管理、河道维修养护和工业供水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力争取得更大的成绩和突破。

四、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梁济运河工程养护服务中心

核定编制数:37人

实有在编在职人员数:66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

孔 民、荣湘军、侯岳鹏、崔维让、鹿占涛 、王介武、薛 平、    宋太玉、范凌云、李 炬、彭 辉、崔家存、郑存宝、李冬梅 、   孙波涛、周彦玲、王 燕、崔少君、曹秋丽、曹凌敏、张冬梅、赵玉美、马 坤、王福魁、杜勇华、杨 燕、李元栋、王 斌、     王增海、魏  旭、张 伟、李宪忠、姚 远、王秀凤、杨 慧、     郭玉森、朱建新、刘永伟、王成安、李 建、张自力、刘万新、     周 博、张庆慧、冯 梅、张宝志、谢 川、薄冬梅、姚晓燕、程广阔 、魏 波、任品才、时文明 、李 伟、张义勇、许瑞东、    杨步天、王鲁洪、郝延宾、杜 波、李 英 、刘继兴、肖时勇、     朱 盈、王晓峰、侯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