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25年市城乡水务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省水利厅公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案例暨水行政执法案例的评选中,我局共1个案例获评典型案例、4个案例获评优秀案例。在全市2025年度行政执法案例征集和案卷评查工作中,我局获评1个行政执法优秀案卷。1人入选全市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库。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城乡水务局印发了《2025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方案》,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等多层次学习载体系统推进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制度化学习推动依法治水能力提升。着力构建分级分类学习体系,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研学内容,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交流等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聚焦学习落地“最后一公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各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核心学习内容,常态化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持续强化全体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2025年以来,市城乡水务局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累计学习相关内容143项,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专题研讨10次,以扎实的理论学习筑牢依法决策、依规履职的思想根基,确保各项水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二)抓住关键少数,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水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全面压实“关键少数”履职责任,构建起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牵头推进、党员干部狠抓落实的闭环工作体系,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2025年以来,局党组先后3次专题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指示精神,统筹谋划部署全局法治建设重点工作。针对执法改革后工作机制不健全、执法力量薄弱等突出问题,组织修订水行政执法工作实施办法,常态化听取水行政执法工作汇报,着力理顺执法体制机制,夯实执法工作基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亲自谋划、靠前部署“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 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水务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始终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在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文件出台前,充分听取法治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查意见,确保各项行政行为合法合规、有据可依。
(三)规范执法队伍建设。结合机构职能调整及执法人员变动实际,按照修订后的水行政执法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理顺执法改革后职责划分、流程规范等工作机制。组织局机关全体行政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证件,全面实现全员持证执法,有效破解执法力量薄弱难题。同步修订《水行政执法手册》《水法律法规汇编》,为执法工作开展提供标准化、规范化指引。聚焦执法人员业务短板,2025年组织开展全市水务系统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2次,特邀市司法局专家开展专题辅导;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水利厅、市司法局组织的专项法治培训17人次,切实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加强执法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济宁市水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及“不罚”“轻罚”清单,确保执法尺度统一、裁量公正。以案例评选和案卷评查为抓手,倒逼执法案卷质量提升,2025年在省水利厅法治案例评选中,1个案例获评典型案例、4个案例获评优秀案例;在全市行政执法案例征集和案卷评查工作中,1个案卷获评优秀案卷。坚持市县一体、同步推进,组织开展全市水务系统水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以评促改、以评提质,全面提升系统整体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维护良好水事秩序。持续强化日常监管巡查力度,采取“日常巡查+重点盯防”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开展巡查,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深化部门协同联动,联合多部门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整治,有效遏制侵占河道等违法违规行为。聚焦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水务领域砂石资源违法违规开采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水生态、扰乱水事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2025年,全市水务系统共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82起,罚没款金额247.855万元,有力维护了水事秩序稳定,营造了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五)扎实抓好学法普法工作。精准推进分层分类学法,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明确履职必备的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体系。推动党内法纪学习常态化,2025年全局各基层党组织累计开展党内法规学习60余次,切实以学纪知法强化责任担当。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核闭环机制,组织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完成法治素养专项测试,市直水务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全员参加2025年度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选派全市水务系统30名执法骨干参与水利部线上执法专题培训,全方位、多层次提升水务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与依法履职能力。丰富普法宣传载体,营造全社会爱水护水法治氛围。紧扣“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暨第三届山东省“节水宣传月”主题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企业、机关、校园、社区、农村、工地开展“六进”普法宣讲,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推动水务法治知识精准触达群众。有序开展水利“6·16安全宣传咨询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通过多元宣传形式强化公众水法治意识,有效凝聚全社会爱水、护水、节水的思想共识与行动自觉。
(六)严格依法开展工作。一是健全法治工作机制。成立水务系统行政调解委员会,1名同志入选全市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库。二是严把合法性审核关口。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确保文件制定合法合规。三是强化立法后评估与文件清理。组织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完成了《济宁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济宁市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济宁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济宁市十四五城乡水务规划》等文件的执行情况评估报告;扎实推进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上报市委办公室后,确定宣布失效1件、继续有效3件。四是深化政策解读与政务公开,局主要负责人牵头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出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组织的“实干绘就‘十四五’答卷·凝心续写发展新篇”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通报“十四五”时期济宁市城乡水务高质量发展成效;在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济宁市2024年水土保持公报》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详细通报全市2024年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切实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公信力。五是规范复议诉讼与法律服务。依法妥善处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2025年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均为0起;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专业优势,全年参与法律事务25次,为水务工作依法推进提供坚实法律保障。六是优化涉企监管服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依托鲁执法系统平台,积极推行跨部门联合检查、“综合查一次”等举措,优化检查方式、减少检查频次、提升监管效能;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着力破除水务建设市场壁垒,整治地方保护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同时,全面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体系,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从整体成效来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法治意识有待深化提升。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法治知识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紧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市城乡水务局作为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人员队伍以业务型干部为主,专职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数量偏少,且部分人员缺乏系统性法律专业学习和法治思维训练,难以完全满足新形势下法治水务建设的工作需求。三是普法宣传工作吸引力不足。当前普法宣传除线下活动外,主要依托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传统平台开展,新媒体运营能力不足,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尚未打造出精准化、特色化的普法品牌,对水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覆盖面和渗透力有限,宣传效果亟待提升。
三、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6年,市城乡水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对标上级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与工作要求,持续夯实“决策依法、办事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靠法”的法治思维根基,着力提升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以法治赋能城乡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强化“关键少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形成“抓法治、促履职”的鲜明导向。
二是建强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构建系统化、常态化法治培训体系,聚焦水务领域行政执法,组织开展精准化法治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法治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法治骨干队伍。
三是深化精准化普法宣传工作。整合优化新媒体宣传资源,聚焦重点水务领域,选取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把法治宣传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切实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