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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济宁市2026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测算分析工作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30 09:54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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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就济宁市2026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拟采用竞争性谈判(邀请)方式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为30万元。

二、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济宁市2026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采购项目。

(二)主要内容及要求:按照《山东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要求,抽查校核样点灌区系数观测数据,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对样点灌区测量数据进行分析、整理、汇总,撰写济宁市2026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报告,评审后上报省水利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了实现采购目标,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是《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资质;同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截止到开标当日,报价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或诚信黑榜;(报价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

3.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6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7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6年3月3041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现场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济宁市红星中路17号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302

4.报名时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一套真实有效的证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会议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31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2.开标时间:本项目拟定于2026年4310时(北京时间)进行竞争性谈判会议。

3.开标地点: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五楼会商室

、未尽事宜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

联 系 人:孟 迎  联系电话:0537-2966651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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