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城区、曲阜市、泗水县、邹城市、金乡县、梁山县水务局:
为切实落实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小型水库安全度汛,根据水利部《关于落实2025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办运管函〔2025〕49号)和《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5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鲁水运管函字〔2025〕6号)要求,现将2025年全市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抓紧完善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制度
继续做好“三个责任人”水库现场的公示。按照水利部《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工作指南(试行)》有关要求,严格落实辖区内所有小型水库防汛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指导责任人登录水利部运行管理司网站,在“全国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培训系统”专栏参加线上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履职能力,确保汛期全部上岗到位。
二、“三个责任人”要切实履职尽责,确保度汛安全
强化履职尽责,确保度汛安全各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掌握水库状况、保持电话通畅,把水库安全度汛责任落到实处,切实担负起水库安全度汛的重任。原责任人工作变动,要及时作出调整。对因履职尽责不到位,所管辖水库存在运行安全问题,或对工程运行安全造成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严重程度实施责任追究。
三、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职责
要会同水库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安全的监管,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水库安全,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综合效益充分发挥。
附件:1.济宁市2025年度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2.济宁市2025年度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