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城乡水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水利部水利监督工作培训班上我局就水行政执法工作做案例教学;我局在全省水利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我局执法案卷先后在省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省水利厅组织开展的案卷评查中获评优秀案卷;在全省水利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上,省水利厅对我市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案卷规范化建设给予表扬;金乡县水利法治教育基地成功入选“山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了《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方案》,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局党组成员开展了学习和研讨交流。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清单,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常态化研学内容。抓好“最后一公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二)坚决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水务法治建设工作、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点任务,有序推进各项任务逐步落实。2024年以来,局党组先后5次传达学习法治建设相关指示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普法宣传活动”、水利“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期间,局主要负责人到活动现场进行组织指导。为解决执法改革后工作机制不完善、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了《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水行政执法工作实施办法》,并带头考取了执法证。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检查、同部署、同落实,推进依法治水管水走深走实。
(三)扎实抓好学法普法工作。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明确了领导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参加并通过了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考试、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推动党内法纪学习常态化,2024年我局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党内法规80余次。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核机制,组织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完成2024年度学法用法考试任务,476人按时完成学法考试,通过率100%。开展《节约用水条例》网络答题活动,全面提升水务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抓住社会群众“广泛基础”强普法,组织了“3·22”世界水日暨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市发改委等十余个部门、300多名群众参加,设置展板16块,现场宣传讲解人员6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宣传手袋等1000余件。此外,还开展了水利“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民法典、宪法等宣传活动。有力促进了全社会爱水、护水意识的提升。
二、规范文明执法,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一)打造规范化执法队伍。研究制定了《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水行政执法工作实施办法》,完善了执法改革后工作机制;同时局领导带头考取执法证,实现了全员执法,有效解决了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编制了《水行政执法手册》《水法律法规汇编》。加强执法体系建设,制定《济宁市水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不罚”“轻罚”清单》《行政合规清单》,提升了规范化建设水平,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下了坚实基础。提升案卷水平,参加了省执法监督局组织的案卷评查活动,我局《山东某置业有限公司擅自取水案》被评为全省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在省水利厅开展的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我局报送的三份案卷全部获评优秀案卷。坚持市县一体、同步推进,组织开展了年度市、县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系统整体执法水平。
(二)强化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健全行政执法公开机制,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济宁执法网上办案系统等平台,全面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和要素清单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所有执法程序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不存在有案不立、立案不查、久查不结及有案不移等情况。
(三)深化规范文明执法。建立“两书同达”主动告知机制,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行政相对人发放《信用修复告知书》,引导行政相对人了解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政策,及时修复信用,降低失信影响。坚决杜绝一罚了之、以罚代管,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整改帮扶-跟踪问效”的问题整改闭环机制,既严格执法,依法从严处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又积极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帮助企业提升问题整改能力。2024年以来先后对11家安全基础薄弱、管理水平低的单位,开展诊断式检查,帮助企业找准问题症结、促进整改提升。对某企业破坏堤防、影响防洪的案件,我们在依法处罚的同时,组织专家帮助勘验现场、制定整改方案,确保了问题整改到位。组织开展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三、聚焦中心任务,持续深化依法行政
(一)严格依法办事。抓好合法性审核和规范性文件修改和备案工作。先后完成了《济宁市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实施方案》等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修订了《济宁市水利工程勘测设计管理办法(试行)》并向市司法局进行了备案。组织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完成了《济宁市泗河保护管理条例》《济宁市节约用水条例》《济宁市小水库管理办法》《济宁市河道管理办法》《济宁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后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共梳理文件31件,建议废止4件、宣布失效2件,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强化政策解读和政务公开,主要负责人亲自参与现代水网新闻发布会进行政策解读。依法做好诉讼工作,2024年行政应诉2起,全部胜诉。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公职律师全年参与法律事务17次。
(二)维护良好水事秩序。强化日常监管巡查,以“日常+重点”的方式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进行巡查,全力维护水安全、保护水生态、促进水经济。全年全市水务系统共立案查处妨碍行洪、违法取水等违法案件76起,罚款281.5万元,有力的维护了水事秩序,营造了公平公正水务法治环境。
(三)深化水务放管服。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统一许可标准,简化许可手续,规范许可流程,严格办理时限。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着力清除水务建设市场壁垒、地方保护和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诚信经营的水务市场秩序。完善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解决制约法治建设的堵点、卡点,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做到决策依法、办事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上下贯通、横向联动、有序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