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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市级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025-02-19 15:34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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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市级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用超市采购方式采购。储备库院内有济宁市市级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库、山东公用建筑工程施工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单位合署办公。本项目服务时长9个月(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130日),采购预算15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

一、项目地点

济宁市市级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库位于济宁市车站南路24号。

二、项目要求

(一)服务范围

1、整个仓库管理范围院内公共院落及设施,主要包括大门、院落、办公楼、库房、泵房、车棚等。

2、物业服务内容:

1)办公楼建筑主体公用设施设备(内墙、天花板、地面、步梯、步梯间、玻璃、走廊、公共卫生间、门厅等)的清洁养护。

2)仓库区内仓库内、路面、绿地、硬化路面、广场、停车场等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洁及垃圾的清理、外运。

3)会议室卫生保洁。

4)办公区草坪、绿篱、树木的养护、修剪、整形及病虫害的防治、施肥。

5)办公区的水、电维修;洗手间管道疏通维护(所需材料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6)办公楼各办公室门窗、玻璃清洁(每年不少于两次免费清理)。

7)院内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给水栓、给水带和给水枪)管理、检查及使用。

8)消防用水上水设施管理及使用。

9)报纸、信件及快递等收发服务。

10)其他临时性事务。

3、对物业服务及物业服务人员要求

1)保洁人员须做到责任区域的卫生保洁、清理外运。保洁配备人员不低于2人。

2)各类工作、管理人员在仓库管理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招标单位统一管理和调度。如有违反,按照招标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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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

3)不得利用管理区域内的采购人房产、物业、水电等资源从事经营活动。

4)采购人和成交人每月不低于两次共同对工作区域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5)采购人不定期对工作区域的卫生、保洁设施、保洁人员服务态度、仪容仪表等进行抽查。

6)检查发现的问题,成交人必须在30分钟内解决;重大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整改时间。

7)服务人员须着装统一,干净整洁,精神饱满。禁止在服务区内大声喧哗,禁止从事与物业服务无关的活动。

8)有重大活动时,要提前协调人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9)成交人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提供延时服务和临时性服务。

(二)保安服务内容

1、保安工作服务内容

1)外来人员、车辆登记、通报及证件检查。

2)安全保卫和巡查、维护管理本单位正常的工作环境秩序,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防冲击”五防等工作,    

3)院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公共设施物资的看护,及其他合理性服务。

4)水电供应、设备运行、消防设施维修及使用。

5)对出现的突发事件及刑事、治安案件或火警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2、对保安服务及保安人员要求

1)提供符合要求的保安人员不低于6人(男性),年龄1855周岁。

2)要求安保人员身体健康,无行为劣迹,经过专业技术培训。

3)安保人员由成交人派遣、培训、提供规范统一的保安制服,服从本单位管理和工作安排。

4)执勤时间

白班、夜班(24小时值勤)3班运转,每班各2人。(含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5)要求成交人及时完成来客登记和交接班记录簿。

6)根据签约合同内容,造册登记,并定期检查。

7)物业管理负责人从物业人员中兼任。

(三)物业服务费用说明

采购合同价为一次包干,费用中应包括人工费、工具机械费、维护费、物料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其它所有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合同价。

采购服务项目无预付款,每3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最后一周由成交人提出书面付款申请,经采购人审定后,于下一周期第一个月份的中旬付清成交人上周期的服务费用。

三、实质性条款

1、成交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服务标准,人员配备情况开展工作,如违约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2、成交人工作人员在仓库管理范围内发生违法、违规、以及违反采购人管理规定行为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成交人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

四、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建利

联系电话:0537-2312921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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