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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建设数字系统信息安全测评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23-07-21 17:16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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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建设数字系统信息安全测评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邀请)方式采购,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采购预算4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

一、项目采购的具体要求

(一)对硬件系统进行信息安全方面的检测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确保第三方检测报告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范以及项目招投标文件、设计方案和合同内容要求,为项目竣工验收提供客观依据。

主要针对系统建设的网络系统、安全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内容进行安全检测评估,并对工程质量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系统工程整改,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意见。

(二)对硬件系统进行信息安全方面的检测评估,对软件系统进行安全性综合测评,主要包含:检测产品或系统保护信息和数据的程度。主要考虑保密性、完整性、抗抵赖性、可核查性、真实性以及信息安全性的依从性。验证软件能否防止对程序和数据的未授权访问;验证软件是否能识别对结构数据库或文件完整性产生损害的事件,且能阻止该事件,并通报给授权;软件能否按照信息安全要求,对访问权限进行管理;软件能否对保密数据进行保护,只允许授权用户访问。

二、项目供应商技术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2.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 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资格;

5.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7.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山东”查询);

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2. 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三、完成时限要求

信息安全测评服务应在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建设数字系统项目建成后1个月内完成。

四、项目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5C

联系人:孔民  

联系电话:0537-2966910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2023年7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