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济宁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住所:济宁市红星中路17号济宁市水利局4楼
宗旨:服务水利建设,为水利事业提供技术支撑。
业务范围:根据上级下达的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勘测设计;具体承担我市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单项工程规划、可研论证任务;承担全市水利水电技术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田文书
经济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2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水利局
证书号:事证第137080000448
二、济宁市水利勘测设计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济宁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中区红星中路17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编委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水利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服务水利建设,为水利事业提供技术支撑。
第七条 业务范围:根据上级下达的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勘测设计,具体承担我市水利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单项工程规划、可研论证任务,承担全市水利水电技术咨询服务。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水利局。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济宁市水利局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三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五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六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七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2009年8 月7日经济宁市水利局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济宁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济宁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法人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济宁市水利勘测设计院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以来,设计院在水利局党委的领导及兄弟科室的支持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现总结如下:
一、党的建设
牢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提升支部组织力和突出政治功能为重点,利用“三会一课”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党员学习教育纳入日常化,制度化轨道。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省市委会议精神,组织参加局党委组织的理论学习,积极组织支部党员开展集中培训、参加灯塔在线平台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参加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测试、学习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会议、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大会和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会议精神,结合“思想境界大提升,纪律作风大整治,服务环境大优化”活动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七个一”活动,到微山县两城镇鲁北一村慰问困难老党员活动,组织参加市水利局第一届运动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青年志愿者”、“青年党员之家”等活动。
全年共召开支委会1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及集体学习37次,讲党课4次,召开组织生活会2次,民主评议党员1次,普遍谈心谈话2次,参加义务献血4人次;利用技术优势无偿为市政协第一书记村鱼台县唐马乡郑庄村、局扶贫帮扶镇梁宝寺镇、支部联建村微山两城鲁村一村开展村级排水、镇水系规划设计及土地复垦设计技术服务,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认真组织参加市水利系统、市农业系统、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微党课竞赛活动,2名同志获市水利系统一等奖、1位同志获农业系统一等奖并获得市直机关工委二等奖的好成绩,为水利系统争得荣誉;通过系统有效的教育活动,支部党员同志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四个服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
二、工作总结
(一)重点工作
1、加快推进泗河综合开发工程:协助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按照时间节点编制完成泗河入湖口河道疏浚整治及湖内清障工程施工图设计;配合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进行泗河综合开发工程现场技术服务工作。
2、做好防汛工作。强化防汛值班,搞好实战演练,确保安全度汛:安排田文书、李圣化、轩航、郑灿强、叶蓬、刘继柱等6位参与防汛督导检查和技术服务工作。
3、实施洸府河治理工程:按照时间节点编制完成济宁市洸府河6+800~10+300段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安排轩航同志任建管处技术负责人。
4、引汶补源水系连通工程: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引汶补源水系连通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部分施工图设计工作。
5、引黄工程项目建设: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济宁市引黄西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6、编制水上旅游专项规划: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济宁市城市水上旅游专项规划报告。
7、环城塌陷地治理,实施“五河”提升工程,逐步形成 “一环八水绕济宁,十二明珠映古城”水城风貌:按照时间节点编制完成济宁市利用采煤塌陷地建设平原水库规划报告,参与环城生态带指挥部技术服务工作,提交了“关于济宁市环城生态绿带湿地水源问题的说明”
(二)基本业务
1、组织指导完成市级水利规划项目。组织指导完成济宁市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济宁市利用采煤塌陷地建设平原水库规划、济宁市城区水上旅游专项规划等。
2、组织指导完成市级水利勘测设计等。完成邹城市城前镇城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嘉祥县杨庄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图设计、鲍店煤矿5302工作面泗河下采煤修复治理工程等。
3、参与防汛、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日常业务管理等工作。参与泗河综合开发工程、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洸府河6+800-10+300段治理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参加市防汛检查督导、河长制督导工作累计20余人次。
4、利用技术优势,组织指导完成外行业涉水项目的咨询、规划、设计工作。兖州财政局洸府河、杨家河、中原沟防洪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泗水奥德燃气穿越泗河防洪评价、济宁公路局西浦路水土保持方案、济宁港祥城作业区防洪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G327连固线曲阜张阳至任城长沟段穿越河道防洪评价及专项设计等工程。
(三)提供公益服务
1、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利用自身专业技术和行业优势,为济宁市水利发展出谋献策,提供高质量技术支持与服务。参与市级涉水规划、方案技术服务工作,为鲁南高铁项目、凤凰台植物园项目、环主城区高速通道项目,洸府河西延项目提供水利技术支持工作。
2、为扶贫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为市第一书记扶贫村梁山韩骇刁集村、鱼台县唐马乡郑庄村义务进行坑塘治理工程测量设计。
3、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进行包保社区和路段值守和保洁工作。累计组织50余人次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四、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实有编制数:20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田文书、李圣化、轩航、叶蓬、郑灿强、张梅、沙世琨、刘继柱、
郑莉莉、张琳、孟迎、刘鹏、朱明浩、石宁、葛新荣、郝伟、孟玮、边易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