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济宁市梁济运河工程养护服务中心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梁济运河工程养护服务中心
住所:济宁市任城区复兴街中段
宗旨:是为梁济运河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梁济运河工程维修养护;岁修工程建设施工;
法定代表人:张洪峰
经济来源:经费自理
开办资金:450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梁济运河管理处
证书号:事证第137080000460号
二、济宁市梁济运河工程养护服务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梁济运河工程养护服务中心,无其他名称。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复兴街中段。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梁济运河管理处管理,该主管部门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为梁济运河工程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
负责梁济运河工程维修养护;岁修工程建设施工;负责工程工业供水水费的计收工作。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举办单位。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党支部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一条 梁济运河工程养护服务主要职责是:
负责梁济运河堤防维修养护施工工作;负责工程工业供水水费的计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
第十三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五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六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七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八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九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一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二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2009年12月1日举办单位表决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举办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梁济运河工程养护服务中心法人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2017年度工作总结
2017年度,在市委市政府、市局党委和处总支的正确领导下,在处各科室、管理所的大力支持下,工程养护服务中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处总支的安排部署,强化措施,扎实苦干,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显著成效。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做以下总结:
一、坚持抓党建促发展,努力建设规范化党支部
(一)深入学习党的最新理论,建设“学习型”党支部。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和职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报告;结合实际,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制定了学习计划,明确了目标任务,统一了思想和认识,多形式、多层次、全覆盖迅速掀起了学习热潮;学习坚持线下学与线上学相结合,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充分利用组织生活、灯塔—党建在线和济宁组工等网络党建平台,通过集中学习、撰写学习笔记、交流学习心得、开办专题党课、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网上测试和有奖竞答等形式,积极开展和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二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管理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作为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结合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三会一课”,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读本(2016年版)》、《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全面从严治党面对面》、《关于新型势下党的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书目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导党员职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把“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作为实践导向,引导党员对照先进典型,对照“四讲四有”标准和“四个合格”要求,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性分析、剖析整改,及时查找不足,在工作中、生活中作表率,当先锋,大力弘扬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明之风。三是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以深化学习为引导,着力于真抓实干、担当作为、能力提升、作风转变,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活动分宣传动员、学习讨论、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历时5个月,组织集中学习,开展交流研讨,认真剖析整改,加强督促指导。通过活动,全体干部职工树牢了发展理念,提升了境界标准,充分调动激发了干事创业的热情。
(二)强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打造过硬党员队伍。
依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处“基层党建设规范提升年”活动,坚持建“过硬党支部、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不断强化中心支部规范化建设。一是年初制定了工作总体方案,明确了目标、细化了任务、制定了措施。二是建立了网上支部,利用“灯塔-党建在线”、“山东e支部”网络党建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了网络支部,全体党员全部下载使用灯塔党建在线并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明确了专职安全员,及时更新支部信息和学习笔记,同时支部还创建了微信群,引导广大党员学网用网,发挥好平台作用,提高了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信息化水平。三是建立完善了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建立了《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制度。四是建立了党员活动室。室内悬挂党旗、党徽,设置“两学一做”、党建知识、支部建设、学习园地四个专栏,主题鲜明,图文并茂;配备了档案资料柜,工作档案、党建文献及学习资料等分类齐全,摆放规范,明确专人管理,管理制度上墙明示。五是坚持和完善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共召开支委会11次,组织生活会3次,支部党员大会25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次,微型党课2次,集中学习14次,组织生活严肃有序,会议记录规范完整。六是建立了支部建设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事项,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保证整改效果。七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开展党员亮明身份、佩戴党徽、设置先锋岗活动;建立台账,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推行党员量化计分管理,从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四个方面综合考虑制定了量化标准,对照表现进行细化量化,建立了管理台账和考核台账;高标准完成党员登记工作,确保信息准确、齐全;完成了1名退休党员和地下水试验站2名党员的组织关系交接等相关工作。
(三)落实党建及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着力强化责任意识、明确了支部、支委会、党小组工作职责,支部委员、党小组组长全部落实了责任分工,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处总支与中心支部、中心支部与全体党员职工逐级签订了党员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基本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强化作风建设,倡导廉洁奉公。一是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网格化管理工作。将中心支部纳入处网格管理体系,设置两级管理网络,明确管理岗位责任人及职责,重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执行党的纪律、规矩等方面进行检查落实。二是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多次召开党员大会和组织生活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有关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和精神,组织观看《巡视利剑》、《永远在路上》等专题教育片,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三是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廉洁奉公的新风尚。通过开展“遵纪守法大教育”,“建设水清水利队伍”,“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学习廖俊波、做合格党员”等主题活动,引导党员职工讲道德,重家风,正作风,积极营造学先进,作表率、讲奉献、树标准的新风尚。四是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党的六大纪律,不断转变工作作风,中心干部职工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发生。
二、管养结合、修养并重,努力建设“美丽运河”
(一)不断加大工程维修养护力度。按照“先修后养、养修并重”的原则,投资300余万元完成了梁济运河左岸11+000--40+300段、右岸0+000--23+000、26+500--29+500、30+926--58+886段长83.2公里堤防整修任务,整修堤顶道路21.95 万m2、堤肩16.64万 m2、堤坡581.28万 m2 ,维修泥结石路面8.28万 m2、排水沟87.9 m3,养护堤防林木9.12万株、修复堤防塌坑、雨淋沟22处3289 m3,安装维修宣传牌、警示牌、通告牌、界桩等各类标志标牌 813个,建设整修养护工区1处,基本到达了堤防完整、堤顶饱满、堤肩顺直、堤坡平顺的标准和要求,后期又及时组织进行巡查、保洁、除杂、排水、修整及行道树涂白等日常养护,目前运河两岸堤防整洁美观、工程沿线生态环境大为改善。
(二)不断推进工程维修养护机制和体系建设,促进梁济运河工程管理、养护工作“双轨”发展。一是积极建立管理科学、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养护体制。制订了《深化水管体制改革推行工程维修养护内部管养分离实施意见》报市局批准实施,管理处负责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工程日常维修养护工作由养护服务中心负责按照处下达的养护计划、项目和要求完成承担的维修养护工作。二是建立专业维护、合同控制、制度监管的工程维修养护体系。结合实际,制定了《梁济运河工程养护修理工作实施细则》、《梁济运河工程养护修理规程(试行)》、《梁济运河工程养护修理工程程序管理规定》、《梁济运河工程维修养护考核办法》、《梁济运河工程养护修理质量评定标准》等管理制度。三是积极做好日常养护试点工作。选择梁济运河右岸10+500--14+800段工程现状条件较好的堤段,作为示范段,按照日常维修养护标准和规程进行养护试点,并结合实际对相关制度、规程、办法等进行修改完善。
三、全力抓好工业供水管理
一是进一步加强供水管理,修订了《梁济运河工业供水管理制度》、《梁济运河工业供水水费收取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二是坚持取水许可制度,两电厂全部办理了取水许可证,按照批准的取水量分季度有计划用水,同时不断加强检查和监督,多次不定期进行检查和调度两电厂用水情况,确保无未经许可取水情况和超计划用水情况;三是严格计量用水,统一安装了取水口计量设施,月初供用水双方共同抄表计量,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足额收取工业水费;四是完成了供水水费营改增税制改革;五是积极主动做好供水服务,帮助两电厂完成了取水口清淤、水泵大修改造等工程,提高了供水效益。
四、积极拓展业务,努力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南水北调截污导流蓄水区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两次配合太白湖区和建管处完成了清障行动,清除违章树木7000余株、违章养殖鸭圈鹅圈15处,彻底根除了蓄水区内违章栽植和养殖行为;二是配合建管处妥善解决了人工湿地三区违章圈围种植,增加蓄水面积1500余亩,增加蓄水量600万立米,实现了全区蓄水的任务目标;三是配合建管处完成了人工湿地净化工程,种植芡实、菱米、莲藕、荷花灯等水上植物3000余亩,提高了蓄水区生态功能;四是严格管理,组织日常巡查300余次、定期巡查20余次、特别巡查10余次,及时制止和有效查处多起违章垦堤种植、乱搭乱建、破堤取土等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多起围堤沉陷、裂缝、渗漏、着火等险情。水利部、国调办、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检查指导工作都给予了肯定和好评。
南跃进沟提水站运行安全、效益显著。今年9月1日接管以来,一是加强组织管理,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组建了专门管理班子,落实了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了岗位职责,责任到人,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并上墙明示;二是加强运行管理,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进行现场教学和实操演练,运行管理人员全部到达上岗要求,严格按照规程和要求加强运行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截至目前,泵站安全运行2800小时,引水入城水量达1000万立米,保证了城区河道水系贯通、水活流青;三是加强安全管理,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小组,设置安全员,落实了安全生产岗位目标责任制度,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职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运行。
五、内部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强化管理职能,结合实际调整了内部机构设置,增加了发展服务科和养护服务中心水政监察中队,落实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岗位到人、职责到人、任务到人。二是提高工作效能,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工作流程,规范工作行为,全面实行绩效考核,按制度做事,用制度管人。三是严格资产和财务管理,国有资产全部登记造册,建立了管理台账;年初建账建制,开设了零余额账户和财政信息平台,积极做好年度预算,保证财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经市委第2轮巡查和年初税收检查,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承担的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迁补偿资金历经国家审计署、国调办多次审计,全部符合有关要求,剩余资金全部退回,工程决算报告已上报准备竣工验收。四是加强安全管理,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员,制定和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全体员工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办公场所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及办公场所的安全运行。五是重视职工业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通过举办培训班、安排专人学习,多次参加党建党务、财务与内控管理、安全生产、运行管理、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培训,同时职工以干促学,边干边学,职工的业务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六是积极改善办公条件,提升单位形象。整修会议室2间、增加办公室6间、档案室1间,配置办公电脑5台、打印机2台、照相机1部、空调8台,更换办公桌椅20套,增加办公供暖面积300平米,单位外部环境和卫生状况也有了明显改善。七是及时完成地下水试验站合并移交工作,地下水试验站于今年7月1日起整建制并入,其资产评估及账务审查、移交等工作全部完成,10名并入人员工资及时补发到位,社保、医保、公积金等手续及费用全部缴纳齐全,办理了社保卡,其工作岗位也进行了合理安排。
六、2018年工作打算
2017年度,中心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处总支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计划在2018年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组织管理。继续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对不足之处进一步加强完善、逐步实现规范管理、科学管理。
(二)切实做好工业供水。严格执行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计量用水,足额征收供水水费,进一步加强供水管理,做好供水服务工作。
(三)做好工程养护工作。一是按时完成管理处下达了维修养护任务;二是按照专业养护的要求抓好队伍建设;三是做好工程施工中现场管理、质量安全、技术管理、资料管理等业务;四是做好养护工程机械设施的保养维护工作,加强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意识;五是利用养护工区实现一线养护、就近养护,提高养护效率,控制养护成本。
(四)加强截污导流蓄水区和南跃进沟泵站的管理运行工作。
(五)完成好管理处下达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四、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梁济运河工程养护服务中心
核定编制数:37人
实有在编在职人员数:67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
孔 民、荣湘军、侯岳鹏、崔维让、鹿占涛 、王介武、薛 平、 宋太玉、范凌云、李 炬、彭 辉、崔家存、郑存宝、李冬梅 、 孙波涛、周彦玲、王 燕、崔少君、曹秋丽、曹凌敏、张冬梅、赵玉美、马 坤、王福魁、杜勇华、杨 燕、李元栋、王 斌、 王增海、魏 旭、张 伟、李宪忠、姚 远、王秀凤、杨 慧、 郭玉森、朱建新、刘永伟、王成安、李 建、张自力、刘万新、 周 博、张庆慧、冯 梅、张宝志、谢 川、薄冬梅、姚晓燕、程广阔 、魏 波、任品才、时文明 、李 伟、张义勇、许瑞东、 杨步天、王鲁洪、郝延宾、杜 波、李 英 、刘继兴、肖时勇、 朱 盈、张 敏、王晓峰、侯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