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济宁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住所:济宁市红星中路17号济宁市水利局4楼
宗旨:服务水利建设,为水利事业提供技术支撑。
业务范围:根据上级下达的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勘测设计;具体承担我市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单项工程规划、可研论证任务;承担全市水利水电技术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田文书
经济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2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水利局
证书号:事证第137080000448
二、济宁市水利勘测设计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济宁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中区红星中路17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编委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水利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服务水利建设,为水利事业提供技术支撑。
第七条 业务范围:根据上级下达的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勘测设计,具体承担我市水利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单项工程规划、可研论证任务,承担全市水利水电技术咨询服务。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水利局。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济宁市水利局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三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五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六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七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2009年8 月7日经济宁市水利局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济宁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济宁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法人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济宁市水利勘测设计院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设计院在水利局党委的领导及兄弟科室的支持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总结
(一)注重加强党建工作。
牢记党建责任,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参加局党委组织的理论学习,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抓紧抓好,统一思想,落实责任,院里的各项工作自觉凝聚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凝聚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规范支部建设,组织支部开展党员冬训、集中学习和规范化支部创建,利用院会议室建设党员学习角、党员活动室、党员活动公示栏、配备网络电视开展学习,认真开展承诺践诺和主题党日活动;丰富党员活动载体,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完成灯塔党建在线注册、下载APP,利用党建在线综合平台开展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廉情寄语”、参加“传承好家训,培育好家风”诗文朗诵会等活动,规范遵守“三会一课“、普遍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利用“三会一课”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党员学习教育纳入日常化,制度化轨道。通过规范化的支部活动,支部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党性观念和干事创业意识和能力得到普遍增强。
(二)认真开展规划设计工作。
承接规划设计项目54项,完成或基本完成43项。
1、局党委安排的规划设计任务,共16项,完成14项。完成济宁市引汶补源入济工程方案、济宁市引汶补源入济工程可研报告编制、济宁市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河湖库生态保护与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洸府河6+800-10+300段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泗河入湖口清障工程设计、泗河引泗总干渠治理工程设计、南跃进沟提水站管理设施设计、泗河现状调查、济宁市河长制公示牌设计、利用采煤塌陷地建平原水库治理规划、梁山韩骇刁集村坑塘治理设计、鱼台县唐马乡郑庄村坑塘治理工程设计、济宁市城区水上旅游专项规划、济宁市地下水超采实施方案编制等14项,正开展引汶补源入济工程初步设计、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规划前期工作等2项工作。
2、县域水利及局直管理单位项目,承揽38项,完成29项。承接2017年度鱼台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邹城市5座小(1)型水库、金乡县4座中型水闸、嘉祥县杨庄闸、七山口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设计,邹城市北沙河香城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郓城新河上段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金乡县农村河道综合治理1个项目区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工作、梁山国那里、陈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可研报告、微山小魏河生态治理设计、鱼台李阁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湖东堤2017年岁修工程养护方案、泗水县尹城水库溢洪道工程施工图设计、鱼台县2018-2010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实施方案、邹城市重点薄弱环节城河、白马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等38项工作;完成2017年度鱼台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鱼台李阁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邹城市北沙河香城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邹城市5座小(1)型水库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郓城新河上段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金乡县农村河道综合治理新西沟项目区初步设计、金乡县李楼、湘子庙、洪庙、刘沙窝、嘉祥县杨庄闸、七山口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梁山国那里、陈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可研报告、湖东堤2017年岁修工程养护方案、微山小魏河生态治理设计、泗水县尹城水库溢洪道工程施工图设计、鱼台县2018-2010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实施方案、城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等29项工作。
(三)全力支持局中心工作。
全员参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抽调一名同志专职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参加泗河综合开发堤防工程与水资源控制工程、淮河流域平原洼地项目、洸府河治理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泗河综合开发水源工程项目申报、引汶补源入济工程调研、参加防汛检查督导、河长制督导工作,协助开展网络问政答复、全国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技术审查等工作。
二、明年工作打算
2018年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工作任务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水利事业大投入、大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水利勘察设计市场更加开放,竞争更加激烈,也是设计院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提前谋划,确保明年各项工作开好头并取得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为引领,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人为本,创新机制,系统设计,创造精品,服务民生。
(二)总体思路。
总体思路是认真研究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水利工作的最新决策部署,以河道治理,农田水利,水库枢纽,引调水和城市防洪为主要业务范围,在保证既有市场稳定的基础上,努力开创新的规划设计市场。
(三)目标任务。
以为全市水利行业发展提供更大技术支撑为目标,争创全省水利系统设计强院,在院管理体制机制,人员培训和项目管理上具体做到:1、按照局党委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理顺设计院体制机制和设计院人员管理工作;2、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为下一步院咨询规划设计勘察资质管理升级做好人力资源的准备工作;3、完成承担的引汶补源水系连通工程、引黄西线等规划设计工作;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实有编制数:20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田文书、李圣化、轩航、叶蓬、郑灿强、张梅、沙世琨、刘继柱、
郑莉莉、张琳、孟迎、刘鹏、张开河、朱明浩、石宁、葛新荣、郝伟、孟玮、边易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