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济宁市水利科技推广培训中心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水利科技推广培训中心
住所:济宁市红星中路17号济宁市水利局4楼
宗旨和业务范围:水利系统在职职工岗位培训;水利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法定代表人:刘善良
经济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62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水利局
证书号:事证第137080000254
二、济宁市水利科技推广培训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水利科技推广培训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17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编办[1988]91号文件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水利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业务范围是水利系统在职职工岗位培训;水利科研成果推广应用。
第七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我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水利局。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十条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济宁市水利科技推广培训中心行政办公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组织开展水利系统在职职工岗位培训,水利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五)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三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五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六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七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2009年8月7日经济宁市水利科技推广培训心行政办公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济宁市水利科技推广培训中心行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水利科技推广培训中心法人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2016年度,培训中心按照局党委决策部署要求,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积极践行新思路,落实新举措,全力加快现代水利跨越发展步伐,不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各项工作稳步开展。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业务开展情况:
(一)扎实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努力深化教育培训改革,全面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对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统筹推进各类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开创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
1、科学制定培训计划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兴水重要思想,准确把握当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牢牢抓住水利改革发展新机遇,加强培训项目调研,向局科室征求意见,了解需要培训的课题。不断创新培训理念、明确培训目的、突出重点对象、更新培训内容、改革培训方式、提升培训质量,进一步增强培训的统筹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综合考虑岗位需求和干部需求,形成内容详实的年度培训计划。
2.重点做好培训工作
一是举办全市水利系统党建知识培训班。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务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增强基层党务干部日常党务工作水平和能力,于4月中旬与市委党校联合举办了为期5天的全市水利系统党建知识培训班。各县(市、区)水利(务)局分管党务工作的负责同志,市直水利系统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80人参加了培训。
对于此次培训,局党委高度重视,刘文峰局长出席了开班仪式并作专题报告。在报告中阐述了党建工作的基本原则、根本任务,对如何加强全市水利系统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培训班突出以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条例》为主要内容,共安排了“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干部政德教育”4个方面的培训内容,进行了7场专题辅导和1次实地学习教育。在培训形式上,既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专题学习,又有基层组织工作和党务工作实务的辅导讲座;既有宏观层面的学习安排,又有联系基层组织工作实际的微观研讨;突出联系实际学习,有效地增强了学习培训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员们纷纷表示收获良多,受益匪浅,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提升了工作能力,为保障全市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有着积极推动作用。
二是举办农村水利建设管理培训班。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水利建设运行管理水平, 5月25日至27日,在嘉祥举办>村水利建设管理培训班。各县市区水利(务)局长、分管局长、农田科长、供水办主任、水利站长等80余人参加。
培训班邀请了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市水文局、市局有关教授专家分别就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基层水利执法工作、农村饮水水质防治等内容作专题辅导。专家的权威讲解,深刻阐述,赢得了学员的一致好评。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理论培训等方式,学员们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找到了差距,明确了努力方向,为全市农村水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三是完成培训基础工作。研究制定以提升水利干部职工业务素质为工作重点的培训方案,积极进行培训教材等基础性工作。负责编印了部分培训教材,适合不同层次要求的技术人员使用、学习。与有关科室明确培训课题后积极进行筹备和组织,有针对性地进行课程设计和方案拟订,联系师资、落实地点等。
(二)切实抓好水利科技推广工作
根据水利改革发展的现实要求,紧密围绕我市加快现代水利示范市建设的目标任务,以实施重点工程、民生水利、生态水利过程中所需的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等推广应用为重点,突出更新节水技术与节水型社会建设、水生态文明建设等新理念新知识,有计划、有目标地开展各项水利科技推广工作,不断推进水利科技水平。
一是举办生态灌区建设管理讲座。为进一步提高水利技术人员在生态灌区建设管理方面的技术水平,提升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能力,开展了以生态灌区建设管理新理论、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知识讲座。局机关有关人员、各县市区水利(务)局长、分管局长、农田科长等近100人参加。讲座由山东农业大学水利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林洪孝教授主讲。林洪孝教授作为全国知名水利专家,对水利专业领域的前沿知识和最新理念有着详细的了解,对水生态文明建设、节水技术等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就水生态文明建设形势、生态灌区建设管理与实践等内容进行了讲座,并列举了工程实例。林教授的讲解深入浅出,精彩生动,对更新大家的生态建设理念,开拓生态建设的思路与视野,提高水生态建设的水平,节约保护水资源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是组织美丽乡村坑塘整治工程建设现场观摩。为推广水生态文明建设和改进农村生态环境,为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水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撑,于5月下旬组织观摩了嘉祥县万张镇郭庄、接骨张、曹庄村美丽乡村坑塘整治工程建设现场,举办了全市美丽乡村坑塘整治工程建设现场观摩会。袁文亮总工程师到会指导并就农村水生态环境建设作专题报告。会上还播放了嘉祥县美丽乡村坑塘整治工程建设航拍专题片,嘉祥县、邹城市、梁山县作了典型发言,深受与会人员好评。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经过研究制定了《市水利科技推广培训中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市水利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召开后,迅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就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时代背景、重要意义等进行宣讲,提出具体要求,并对中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每名党员下发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等学习资料。按照学习教育方案,充分利用多种学习载体,采取灵活的学习方式,分层次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三是积极进行研讨。为进一步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按照局党委学习研讨清单的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围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水文化发展” 、“加快民生水利建设,推进水利科技创新”、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 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通过讨论,党员们认识更加深入、思想进一步升华、政治素质得到提高,大局意识、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
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在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精神,坚持从严依规治党要求,突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力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政治思想基础。进一步完善《考勤考核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严明纪律,强化岗位职责意识,创建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严格按照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加强公车和公务接待管理,自觉做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形成良好的机关面貌、干部作风、工作环境和发展环境。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水平,为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下步打算:
我们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开创水利教育培训工作的新局面。一是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上级部署要求,以身作则,紧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把握精神实质和思想灵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地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拥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立足本职,在水利改革发展实践中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治水兴水的重要论述,勇担当、善作为,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工作责任落实,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核心”思想、理念和思路,真正用实际行动向“核心”看齐,以实际行动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二是重点抓好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局党委决策部署,围绕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和加快现代水利示范市建设要求,聘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全面提高水利队伍的整体素质。为适应当前水利改革发展新常态需要,计划与防汛办公室就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进行专题培训。争取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统筹推进各类水利人才队伍建设。
四、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水利科技推广培训中心
实有编制数:11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刘善良 刘娟 杜超 李亚男 杜伟 夏磊
陈琛 袁丽丽 江靖波 赵园园 周凡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