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济宁市洙赵新河管理处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洙赵新河管理处
住所:济宁市市中区运河路82号
宗旨:为已建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已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已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检测。
业务范围:负责洙赵新河、新万福河160公里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安全运用任务,承担水政监察、河道管理和防汛日常工作,确保两河道工程完整和防洪安全,最大限度发挥其水利综合效益,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法定代表人:耿勇
经济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4857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水利局
证书号:事证第137080000098号
二、济宁市洙赵新河管理处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洙赵新河管理处。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济宁市市中区运河路82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编办济编[1995]44号文件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水利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为已建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已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已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检测。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负责洙赵新河、新万福河160公里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安全运用任务,承担水政监察、河道管理和防汛日常工作,确保两河道工程完整和防洪安全,最大限度发挥其水利综合效益,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水利局。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济宁市水利局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正常运行管理和安全监测工作。
(五)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三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五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六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七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2008年3月7日经济宁市水利局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济宁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洙赵新河管理处法人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2016年是“十三五”初始之年。今年以来,我处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全处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奋斗,开拓进取,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教育促进月”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狠抓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扎实开展防汛工作,全力推进工程规范化管理,全面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现就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目标,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教育促进月”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1、按照市委和局党委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全面部署,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教育促进月”活动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洙赵新河管理处“作风建设教育促进月”活动实施方案》和《洙赵新河管理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自2016年2月14日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分为集中学习、问题查摆、整改促进三个阶段开展了“作风建设教育促进月”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树立了良好的党风政风,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管理处把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与各科室、所签订了责任书,成立了工作纪律检查组,每周检查工作纪律一到两次,并把检查情况予以通报。通过活动抓落实,使全处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克服了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的思想,有效推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强化制度约束,对管理处内部科室的职能进行了修订完善,加强了内部管理,严格实行考勤考核,加大督查力度,为真正建立一支高效务实的工程管理队伍打下了良好基础。
2、4月29日我处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市委、:水利局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部署要求,安排部署我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制定了《济宁市洙赵新河管理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及《学习配档表》,成立了三个学习小组,并按照集中学习、分组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组织开展学习。通过教育活动的深入,管理处每名党员都深刻学习领会了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并撰写了学习心得,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发挥出了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在群众中树立了的良好形象。
3、在过去的五年里,机关党建各项工作持续加强,注重党员培养,相继发展预备党员一名,预备党员转正一名;先后荣获全市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市水利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连续保持了市文明单位称号。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加强水安全保障治水新思路纳入支部学习内容,促进领导班子思想理论水平进一步提升。同时通过领导干部上讲台集中学习、实地调研、专题报告、答题讨论、心得笔记等形式,坚持不懈对全处党员的理论学习进行指导和督促。加强水利行业作风建设,以开展“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风建设教育促进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行水利管理作风的整顿,教育全处党员领导干部牢记根本宗旨,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提高新形势下开展好群众观念工作的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增进群众感情,为群众多做好事、多办实事、多解难事。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济宁市洙赵新河管理处制度汇编》(共32项),在工作中,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在干部任用、党员纳新、工程建设、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年初,研究制定了《济宁市洙赵新河管理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对全年廉政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责任。并在切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同时,完善监督机制,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五年来,在所有工程建设中,都严格按照政府招投标程序和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先后完成河道维修养护工程项目3项,投资129.6万元;完成河道治理管理设施建设工程380余万元,确保了工程的圆满完成。
(二)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了工程安全运行
按照工程规范化管理的目标要求,积极探索工程管理新路子,进一步加大了工程管理力度,确保了工程的正常运行和效益发挥。
1、认真研究制定工作要点,全面建立了目标责任制。2月19日,我处组织召开了第二次处务会议,会议研究制定了上半年23项工作重点任务,对工程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采取处领导包河、科室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包段管理,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了任务具体,责任明确,管理到位,考核到位。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了工程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全面完善工程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建立了技术档案,严格工程管理奖惩制度,进一步增强管理人员责任感。5月10日组织召开了处务会,对堤防巡查工作作出了进一步安排。一要分组巡查,对堤防巡查人员重新分组,指定各自负责堤段,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一个人员一段堤,一个党员一杆旗”。二要重点巡查,重点对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水事违法行为开展巡查,做到不放过一个疑点,不漏过一个环节。三要持续巡查、交接巡查,把严格的交接班制度作为巡堤查险的一个重要环节,实行交接班巡查责任人签字制度,增强巡查人员的责任感。
2、进一步加大基础管理设施建设。按照市建管局要求,加快推进了洙赵新河管理设施建设的步伐,先后完成了管理房建设迁占补偿、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目前,工程进展顺利,已完成工程量的90%以上,并通过了分部工程验收。精心组织河道维修养护工程建设,先后完成了湖口闸管理所办公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维修改造办公室670平方米,院内绿化面积3400平方米,较好地改善了基层办公环境,满足了一线管理的需要;完成了维修启闭机房顶767平方米、启闭机房及桥头堡外墙喷刷1146平方米,以及闸门、启闭机、配电柜维修和监控设备安装、交通桥桥面维修、交通桥护栏安装40余项工作内容;组织实施完成了湖口闸铁艺多孔发光字施工和洙赵新河堤防维修及混凝土防汛路工程(即洙赵新河右岸下游1km),完成了洙赵新河右岸(1+033~2+033)防汛路工程及防汛料物储备场院墙建设任务的设计、招标工作,现正在组织实施。认真做好了工程绿化及禁止垦堤种植的宣传工作。组织完成了洙赵新河、新万福河堤防绿化更新、补植统计工作,五年来,共完成更新、补植700余亩。同时积极做好工程绿化和禁止垦地种植宣传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抓好堤防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做到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及时喷洒药物处理。
3、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监督管理工作。对滨湖路跨洙赵新河大桥、济徐高速公路跨洙赵新河及新万福河大桥建设实施严格监督管理,按照市防总《关于彻底清除洙赵新河入湖口施工围堰的紧急通知》要求,彻底清除河道内施工围堰和施工道路,并督促施工单位按标准完成建设范围内的河道清理复原工作,确保了河道的安全运行。组织完成了洙赵新河及新万福河标准洪水水面线的推求工作,完成洙赵新河及新万福河500米断面资料电子信息的存档工作;编制完成了洙赵新河管理处十:五规划项目初步方案和洙赵新河、新万福河及湖口闸确权划界调查报告。加强堤防安全监测,认真组织洙赵新河、新万福河特殊堤段工程沉陷位移检测工作,确保了工程的安全完整。
(三)强化防汛值守,全面完成河道防汛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各项准备,强化应急值守、完善应对预案、细化组织落实、加强检测预警,扎扎实实做好防汛工作。
1、严格防汛纪律,全面督促检查带班领导在岗情况,对带班不到岗、跟班不到位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严肃防汛值守纪律,确保了防汛责任制的落实到位到人。严格实行了处领导带班、值班主任(各科室负责人)领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湖口闸及万福河管理所在人员少、条件差、远离城区的情况下,仍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做到了不断岗、不缺岗,确保了防汛信息的传递和防洪安全。
2、按照防汛责任制的要求,汛期实行了两天一巡查、三天一检查、一周一排查的工程检查制度,汛末,组织人员对所管河道及建筑物等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做到了问题早发现、措施早到位,确保了今年防汛工作的全面完成。严格防汛料物的储存与管理,详细排查防汛料物的种类、数量和储存情况,更新补充了一批现存料物,确保了防汛料物拉得出、用得上。
3、认真组织,精心编制,先后完成了洙赵新河防洪预案、新万福河防洪预案的修订工作。从实战出发,按照《预案》对发生不同类型、不同级别洪水的预警、预报、防守、抢险、群众转移等环节进一步细化落实,并通过了市防总办公室组织的专家组的评审工作。
(四)加大执法力度,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
进一步提高水政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良好树立水政执法形象,全面做好水政执法工作。
1、大力宣传水法规。3月22日“世界水日”期间,我处紧紧围绕“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宣传活动主题,参加了市水利局组织的水法规集中宣传活动,同时,在“中国水周”期间,组织水政监察人员沿洙赵新河、新万福河逐个村镇进行了宣传,散发宣传材料近400份。
2、加大查处力度,严查各类水事违法案件。今年以来,我处严厉打击破坏水利工程设施、毁堤、毁林等活动,依法查处洙赵新河破堤取土9起,擅自砍伐护堤、护岸林木8起,通过查处水事违法案件,严格执法,及时有力地遏制了水事案件的发生,确保了河道堤防安全完整,维护了水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
3、五年来,在市水政监察支队的统一协调指挥下,联合沿河有关县区水利、公安等部门,累计出动水政执法人员210余人次,各类执法车辆50多辆次,共查处涉河违法建设项目9起、搭建鸭棚6个、洙赵新河和新万福河滩地违法建房50余间、破堤取土80余起、擅自砍伐护堤、护岸林木40余起,现场拆除违章建房16间,湖口拦河坝2处,严厉震慑了不法分子,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
(五)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同志对学习抓得还不够紧,创先争优意识还不够强;二是对专业技术知识、法律法规掌握的不够牢固;三是部分规章制度还不够完善;四是内部管理机制有待于进一步深化;五是工程检查巡查力度有待于加强,水政执法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强化。
(六)下步工作重点及打算
1、加强机关建设,进一步促进作风改变。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明确职能职责,强化制度约束,对管理处内部科室的职能进行再修订完善,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实行考勤考核,加大督查力度,有效促进全处作风建设转变。密切党干群关系,全面提高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真正建立一支高效务实的水利工程管理队伍。
2、加强涉河事务协调力度,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理顺涉河管理事务的管理体系,团结协作,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河道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维护良好的河道管理秩序,严厉查处水事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河道管理秩序。
3、全力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力求工程管理实现新突破。要切实做好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分工包段包工程的要求,继续坚持不懈地做好每日堤防巡查工作,严格执行堤防巡查制度,切实履行好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四、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洙赵新河管理处
实有编制数:67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耿勇、张忠光、陆继东、刘韩英、宋德财、贾涛、闫永军、邴玉敏、周卫环、裴红霞、谢秋丽、张勇、宋巧玲、李静、孙红兰、吕东华、刘洪霞、王坤、刘占敏、闫冬梅、张广东、张忠锋、刘文晓、王延军、纪红松、闫继栋、李丽、申晓娟、朱志国、李兵、刘兆生、郝登民、邓继武、李复强、程枫、王印书、杨超、孔军、丁淑霞、屈洁、战美、刘云坡、李自涛、侯莉娜、马国栋、张庆、朱艳、张杨、王莉娟、夏修迪、李玥璿、张岩、吴楠、赵薇、李红燕、杜颖、刘兆利、吕林莉、朱大平、任康、岳现美、徐从龙、王利、王爱国、郭森、时寿强、孔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