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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落实“2311”工作机制,推动国家节水行动落地见效
发布日期:2024-11-14 14:21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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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邹城市水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要求,推行节水“2311”工作机制,严格节水“双控制”、打造“三个载体”、用活“一个机制”、做实“一篇文章”,全力推动全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取得显著成效。先后成功创建“全国节水型社会”、“国家节水型城市”和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入选省水利厅“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工作”通报表扬集体名单。

一是严格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制”。2023年,邹城市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率分别下降19.04%、14.02%,超额完成济宁市下达的水资源管理双控目标,邹城市连续四年获得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成效考核“优秀”等次。

二是突出“三个载体”建设,实施“梯次性”创建。定期组织企业(单位)开展培训,帮助企业摸清用水现状,指导企业(单位)开展水平衡测试,提升用水工艺,将全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升至97%以上。高标准申报节水型载体。截至目前,邹城经济开发区成功创建省级节水标杆(园区);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邹城市人民医院、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等7家企业单位成功创建“山东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雍景苑小区、文博苑小区、昌平花园小区等12个小区成功创建“山东省级节水型社区”。全市节水型企业覆盖率达43.28%,节水型单位覆盖率达17.99%,节水型小区覆盖率达16.42%,形成了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的创建梯次。

三是用好用活市场机制,积极推进水权交易。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探索完善用水权确权、交易、监管等制度体系,发挥市场对水资源的配置和导向作用,让“水”要素资源进场流动。通过市场机制唤醒“沉睡水权”,2023年,邹城市通过全国统一用水权交易平台完成首宗水权交易,受让方山东荣信集团有限公司向转让方兖矿国宏化工有限公司购买了30万立方米的水资源使用权;2024年,我市通过全国统一用水权交易平台再次完成4宗水权交易,有效实现在用水许可上严控“增量”,在水权交易上盘活“存量”,引导水资源向高效益、高效率方向转移,实现价值变现,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四是探索节水新路径,做实再生水循环利用文章。邹城市秉承“节水就是治污、节水就是减排”理念,强化科技引领,提高再生水资源利用率,再生水利用规模逐年扩大,除用于工业生产外,向生态补水、城区内园林绿化及农业灌溉用水扩展。试点项目启动以来,邹城市再生水利用量由2019年的1743.98万立方米到2023年的2584.35万立方米,逐年提升。同时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全面构建再生水完整的利用体系,研究出台《落实节水激励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编制《邹城市非常规水利用规划》,研究提出与再生水利用相关的财税、投融资等政策,实行价格累退机制,组织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和邹县发电厂签订再生水供应价格累退协议,实现了量水而行,节水为重,走好走实水资源高效利用集约节约发展之路。

供稿:王知迎、刘兴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