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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2-02 17:37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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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723日至923日,市委第巡察组对市城乡水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1220日,市委巡察组向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巡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市城乡水务局党照单全收,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20211226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1229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副县级干部为副组长、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同时,制定印发巡察整改方案。局党组书记刘继慧同志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在手上,期间多次听取调度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督导。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全局上下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上来。

(二)明确目标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局党进一步细化,列出124条具体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承办科室(单位)承办人及完成时限,立说立改、开门整改、全面整改,逐项定期对账销号。强化督导调度,定期调度承办科室(单位)整改事项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并多次向市政府汇报,形成印发相关规划方案,科学引领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举一反三,强化成果运用。局党组把巩固深化拓展巡察问题整改成果,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内容,着力在抓落实见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新制定市城乡水务局工作规则、济宁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济宁市河道管理办法、济宁市农村黑臭水体动态管护和长效管护实施细则等31项制度规定,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和执行效力,切实防止打折扣、搞变通,推动整改成果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发扬“严真细实快”作风,持续深化水务行业“三转”,落实工作“闭环”管理,以“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担负起城乡水务服务民生的责任重担,加快推进济宁现代水务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务工作的重大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短板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济宁城乡水务实际,研究制定了《中共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党组2022年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两年攻坚行动计划(2022-2023年)》等系列文件方案,确保党中央重大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每月至少开展1次学习研讨,整理编制《习近平总书记治水论述汇编》,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水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开展调研,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全市水务工作实际和各自任务分工,深入基层一线,发现梳理分析业务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水务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建议,分别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工作开展提供基础支撑。

2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深化对党史的学习,举办专题读书会1、辅导报告1次,专题学习研讨2,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加强对党史学习教育的监督检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基层党支部对照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开展了自查,同时每月结合主题党日、民意5来听等活动丰富拓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形式持续巩固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抓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真正体现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行动上,14我为群众办实事民生项目全部完成。

3、关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检查指导缺乏力度问题的整改情况。召开党组会,逐项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管网排查,强化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现场督导和技术帮扶,问题涉及到的4个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部完成、3个镇新建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全部正常运行、3个镇完成一镇一厂建设、举一反三完成包括微山县在内全部县市区市政污水管网排查任务,11.2平方公里污水管网空白区域已消除。

4、关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不到位、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2021治理完成558个农村黑臭水体,在省对市考核中,成绩位居全省第一。2022年,印发了《济宁市农村黑臭水体动态管护和长效管护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保障治理成效强化推进措施,完成417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济宁市成功争取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国家试点完成了3条疑似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回头看,未发现返黑返臭现象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摸排,特别是南四湖周边地区,黄河、南水北调沿线等重点区域,摸准、摸实底数,坚持动态排查,与治理同步推进,对新排查黑臭水体按照一河一策原则编制整治方案,开展常态化检查,立整立改,实现动态清零。

5、关于城市污水处理收集率低,与上级要求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召开党组会,研究城市污水排放监督管理和城市污水设施建设管理维护工作,制定印发《全市城市生活污水进水提质、出水提标攻坚方案》《济宁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督导调度。督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城区雨污分流、雨污水管网混接错接改造,强化雨水管网倾倒污水执法和施工降水监管,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由202195.3mg/L,提升到2022105.9mg/L,城市污水处理收集率达到省住建厅要求标准。加强对城市河道两岸巡查,及时封堵、修复小排污口、老旧排污管道,劝阻沿河商贩乱倒、河内洗刷等现象,有效杜绝了不文明现象的发生。

6、关于指导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不到位,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问题的整改情况采用一线工作法,加强监督检查,先后组织多次排查检查抽查活动,对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分析难点堵点,形成问题台账反馈给所在县区,督促整改到位,我市“三查三核”工作法被省推广。加快推进供水管网并网,全市已消除水厂覆盖范围内单村供水工程未接入水厂的情况。2021年完成金乡、汶上、泗水3个县200个村村内老旧管网提质改造工程。2022年完成3处水厂提升改造732处村内供水设施提升改造516公里村级以上主管道铺设,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群众反映供水问题持续下降,据统计2021年政务热线抄送农村饮水问题3105条,2022年至今政务热线抄送农村饮水问题189条,群众对农村供水满意度不断提升。

7、关于督导指导县市区落实河湖长巡查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济宁市河长制湖长制监督检查实施意见》《济宁市河长湖长履职实施意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河湖长手机APP巡河工作的通知》《济宁市基层河长巡河规范(试行)》,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进一步理清河湖长巡河巡湖履职重点和方式,定期提醒河长巡河,定期通报河湖长巡河巡湖情况,提升河长湖长巡河履职成效实行对口督导和联合督察模式,联合河长制成员单位,全面排查整治南四湖及入湖40条河流岸线水生态环境问题,定期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形成多部门联合管水治理新格局。2021我市生态河湖指标在省对市考核中未扣分,济宁获省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先进市2021年全市4670名河长累计巡河31.4万次,app巡河达标151.91%,闭环整改问题3899项;2022全市4784名河长累计巡河44.9万次,app巡河达标266.05%,闭环整改问题3.71项。

8、关于督导落实整改的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坚持每月每县市区抽查河湖问题整改情况,加强调度、暗访,实行台账制度,建立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督促有关县市区落实整改,提前完成南四湖历史遗留居民住房等问题督促有关县对河道内设置的拦河渔具等问题,进行清理,安排专人现场核查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手机APP”河湖监督,及时掌握问题情况,及时交办整治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情况通报,实行黄橙红三色预警机制、发现、反馈、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机制和红黄蓝挂牌督办机制,交办、催办、督办三单发送巡河交办问题,督促县市区及有关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实现河湖问题动态清零

9、关于超采区面积大,治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督导调度,对超采区治理情况定期督导报告。2021年超采区范围内排查关停自备井162眼,实现地下水压减948万立方米,2022年超采区范围内排查关停自备井82眼,实现地下水压减785.79万立方米,均超额完成既定任务。加快2022年度全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县治理进度,长江水厂一期工程已投产运营,运河水厂建成投入使用,结束了济宁市主城区全部使用地下水的历史,地表水供水量逐步提高,供水水源结构更加优化。

  10、关于水资源未得到优化配置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四水四定”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坚持“三先三后”即“先客水、后主水,先地表、后地下,先非常规水、后新鲜水”的原则,加大地表水等水源利用力度。全市范围内长期严格总量控制,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对于取用水量达到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不再新增用水许可;对于超采区范围内不再新增地下水许可;同时,对于项目取水,鼓励利用再生水、科学配置地表水、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

11、关于洪涝自然灾害的防治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高度重视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坚持“当年汛后查、次年汛前改”,2022年汛前完成水毁工程修复等冬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做到了“水入渠、渠入沟、沟入河、河入湖”。严格落实水旱灾害防御责任和“四预”措施,围绕“四个紧盯”扎实开展多轮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抓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主汛期前完成邹城苗庄河山洪沟治理项目主体工程,我市水旱灾害防御“五抓五强五构建”做法在2022年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20226月底至7月底一个月内6强降雨累计雨量584.8毫米,为1957年以来月最大降雨量,尤其邹城郭里站降雨量951.5毫米为历史极值,面对强降雨,积极应对,组织多轮会商、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实现了水利部提出的“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目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省水利厅通报表扬。

12、关于行业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高度重视水务监督工作,常态化从严抓好质量与安全生产,我市相关做法在省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加强污泥去向监管,严格执行污泥转运四联单制度,落实双过磅双监控制度,同时安装卫星定位监控车辆去向,确保污泥去向可追溯建立污泥处置月通报制度,定期对污泥处理处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及改造,推广焚烧、资源化利用等方式,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执法巡查计划,确保执法“不漏死角、不留盲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公示、上传国家信用平台。

13、关于中小河流治理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成立工作专班,结合“十四五”规划,会同各县市区,全面梳理我市重点河流治理情况,研究谋划“十四五”期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按照防汛、供水、生态需要先急后缓的原则,对需要治理的中小河流分年度进行治理,2022年新万福河、薛城大沙河、白马河金乡段、湖东排水河(汶上段)等河道正在加快治理,年底前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河堤采煤区塌陷沉降治理,恢复河道防洪能力。

14、关于对小型塘坝治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深入贯彻落实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济宁市今冬明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意见》精神,要求县市区每年汛后排查治理,确保防洪安全,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塘坝除险加固。组织县市区建立“一塘一档”,落实塘坝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重点塘坝全部建设管护房,部分重点塘坝安装了监控设备。

15、关于对县市区水旱灾害防御方案预案编制工作督导不到位,审核把关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印发了《关于报送2022年修编完成各类预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方案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严格方案预案审核把关程序。召开专项会议对县市区水旱灾害防御方案预案编制工作进行培训,并派出督导组现场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水旱灾害防御方案预案质量,提高方案预案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实效性。

16、关于对县市区水旱灾害防御演练工作要求不严,防御水旱灾害的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实行水旱灾害防御分组包保责任制,由副县级干部带领水旱灾害防御专家组包保县市区水旱灾害防御和重点水利工程防洪安全工作。组织举办了水旱灾害防御相关知识培训,组织了2022年度水旱灾害防御汛前检查、水旱灾害防御演练,并对各地开展演练情况及时进行督办通报。

17、关于市区河道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至今仍没有排除到位,给群众的日常生活带来较大影响问题的整改情况。高度重视市区河道安全隐患问题,完成护栏安装、河道清淤、房屋拆除等任务,同时加大引水入城力度,加强涵洞冲刷。建立市区河道安全隐患处置长效机制,加强市区河道安全隐患排查及重大险情的评估、鉴定,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8、关于安全隐患动态管理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加快推进“数字河湖”建设,20223月泗水县在全省河湖管理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上作典型发言,20229月济宁市在全省河湖长制专题培训班上作经验介绍。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水务行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市水务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确保水利工程及项目安全。2019年水利部暗访发现问题与2021年《问政山东》曝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19、关于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意识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中心组专题学习意识形态相关制度文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同时每月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同时纳入领导班子及个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印发了《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根据人员职务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党组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20、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三个纳入”“四个一同”不全面、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心组专题学习意识形态相关制度文件。印发了《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根据人员职务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每月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写入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报告。

21、关于对下属企事业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紧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印发了《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22年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对局属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报告、局属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方面

22、关于局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习近平论全面从严治党(2022)》等文件规定。召开党组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暨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印发了《关于调整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召开2022年工作动员暨市直水务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大会、2022年全市水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的实施方案》,加强工作部署安排。突出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组织科室单位结合职责排查防范廉政风险。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举办廉洁道德讲堂,通报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3、关于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深入查找剖析局党组领导班子及个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印发了《中共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党组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重点任务清单和分管领域廉政风险清单》《关于调整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局党组领导班子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广大干部职工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及时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24、关于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的整改情况。抓好《问政山东》、《问政济宁》节目曝光供水收费等问题整改工作,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济宁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印发了《关于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转变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能力”专项整治活动,督促供水企业转变工作作风,开展年度城市供水规范化及二次供水管理评价工作,认真做好寒潮天气下城乡供水保障工作,202112345热线反馈城市居民饮水问题4884件,2022年共反馈2945件,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方面

25关于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大额资金开支未经局党组会研究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系统内财务人员学习《中共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细则内“三重一大”内容研究、提报财务事项。

  26、关于民主生活会不严肃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研究制定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严格规范会议流程,认真开展会前学习研讨、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等。对照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对照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自我剖析,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纳入对照检查材料,特别是深刻查摆分管领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27、关于党建制度落实不到位,党组织活动开展不经常问题的整改情况印发了2022年度党建工作要点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组织生活会,每月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共建成14个五星党支部,创成1百强特色党支部

(四)关于持续抓巡察整改韧劲不足,“后半篇文章”做得不扎实方面

28、关于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完成了相关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工作。

  29、关于人员混岗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借调人员进行了清理,借调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步,市城乡水务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扛牢抓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抓整改、抓巩固、抓提升,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全市城乡水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作用。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务工作的重大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见真章、求实效。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抓住用好黄河、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现代水网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坚持“四水四定”“五水并用”“六水共治”,以实施城乡水务“十四五”发展规划为主线,系统推进水资源、水灾害、水生态、水环境综合治理,构建“一干六支、两湖百库、三引四调、六网融合”济宁现代水网,奋力谱写济宁现代水务强市建设新篇章。

(二)持续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责任落实体系,并把责任担当体现到各项整改任务以及日常工作的落实上,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履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扎实落实全市干部作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深化拓展“三转”,教育引导本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坚守人民立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水务铁军。

(三)持续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把整改过程中的好办法好制度固化下来、深化下去,将行之有效的巡察整改措施转化为规范性、制度性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和相关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决执行好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以党纪党规约束自己,切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按规章制度办事工作氛围。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强大动力,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城乡水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314622;电子邮箱jnsldjk@ji.shandong.cn

  

中共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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