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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我市第二次河湖清违清障工作进展情况通报视频会议召开,副市长、市副总河长任庆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发堂主持,市河长制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城乡水务局局长刘文峰通报了全市河湖清违清障进展情况。
任庆虎在讲话中指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特别是清违清障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河湖清违清障工作,决心大、措施硬,要求所有河湖违法问题必须按时“清零”。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认识上再提高,行动上再加快、措施上再强化,紧盯目标、强化举措、狠抓落实,按照省定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清违整治任务。
任庆虎强调,一要加强协调。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提出具体可行整治措施向各级河长湖长汇报好,要主动协调好省河长制办公室、流域管理机构和各县市区共同做好清违清障工作。二要突出重点。各县市区在全面抓好问题整治的同时,突出整治重点,要把河湖中存在的非法采砂、破堤取土和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等突出问题,列为整治重点,加强调度,集中精力进行清理整治。三要迅速整治。各县市区要按照先易后难原则,把垃圾等小问题迅速进行整治,能提前尽量提前,尽快体现清违清障工作成效。四要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好牵头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调度考核,全力推动清违清障工作开展;各市级河湖长联系单位要履职尽责,主动负责落实好河长安排的事项和所负责河湖的清违清障工作任务,做好承担的河湖问题整治督导检查任务。各县市区要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提速推荐、压茬推进,确保4月8日前全部完成省、市核查问题清理整治任务。
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开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和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市河长制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县(市、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在县市区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