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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河长制简报 (3期总第56 期)“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济宁在行动
发布日期:2019-04-27 13:57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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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省开展“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以来,济宁市高度重视,市总河长作出重要批示,市河长办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出台了济宁市第3号总河长令,以总河长令对“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济宁市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实施方案》、《济宁市河湖清违清障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对“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专项行动迅速在济宁市展开。

一是对问题进行了再排查。各县、区)对辖区内河湖管理范围内存在的涉河湖各类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始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全市范围内河流、湖泊、水库、湿地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拉出了问题清单。

二是迅速建立了问题台帐。县(、区)在全面细致排查的基础上,全部建立了以河湖(为单元的问题台帐,台账内容主要包括河流(河段)湖泊(水库)名称,问题所在位置(到镇、村)、经纬度、所负责河湖长姓名及职务、问题类型、问题面积或体量描述、问题照片或影像资料、是否已整改销号(销号的附具销号依据)等主要要素。

三是核查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济宁市成立了5个市级核查组赴各县市区对县级河流、市县级湖泊(水库)开展清违清障全面核查,与省核查组同步进行、同步反馈、同步整改。各县市区按照立说立行、边查边改原则,在全面排查、迅速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帐的基础上,对已经排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时间整改的,明确了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目前“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