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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1 17:44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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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委〔20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将《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强化协调协作,推动工作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办法,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抓好贯彻落实,并于2017年底前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2月20日
  

                                    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部署为动力,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法治体系、风险防控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着力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和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深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采取广泛宣讲、专家解读、集中培训等方式,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增进全社会共识,提高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各有关部门对照《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时间进度要求,抓紧研究制定相应配套政策制度办法;各地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意见》贯彻落实的意见或实施细则,确保《意见》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协调有关方面开展《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督查督办,把《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安全生产巡查的重要内容,建立工作交流和定期通报制度。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考核中的权重,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和体现安全发展水平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组织开展对省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加快建立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完成对省级政府第一轮巡查的全覆盖。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职责和界限,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推进建立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推动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跨地区、多层级和境外中资企业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发挥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
  三、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
  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其统筹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职能作用。完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不断优化安全监察机构布局。推进危险化学品、海洋石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理顺铁路、电力等行业跨区域监管体制,完善地方监管执法体制和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管理职能,逐步健全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规划布局,统筹国家、地方、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层面应急救援力量,依托公安消防、大型企业、工业园区等应急救援力量,加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完善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机制、事故应急救援补偿机制。深化应急预案优化、简化工作,加强实战化应急演练,发挥信息化支撑辅助作用,提高事故应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