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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突出 成效明显 济宁大力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
发布日期:2008-10-27 10:29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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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突出 成效明显
济宁大力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
 

2008年10月27日

    济宁位于山东省西南部,地跨黄淮两大流域,位于南四湖流域最下游,全市多年平均降雨688.9mm,水资源总量48.5亿m3,水源较丰富。但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593 m3,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3。且受特殊地理位置、气候、工程条件等影响,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时间上年际差异较大,连丰、连枯年份时有发生,空间上分布不平衡,区域性缺水状况长期存在。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市水利局大力加强了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节约用水管理,自2000年以来,全市万元GDP取水量由216 m3下降到2007年的149.98 m3,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60%提高到目前的7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98.71 m3下降到目前的35.51 m3。农业节水灌溉面积已发展到360万亩,节水灌溉率由30%提高到52%,矿坑排水和中水回用量达到0.74亿m3,年均节水7.8亿m3。城市居民节水意识进一步提高,节水器具得到推广应用,浪费水的现象大大减少,工业、农业用水量基本实现了零增长。

    一、确立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见和济宁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结合济宁市实施计划节约用水工作情况,制定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2010年,万元GDP取水量下降到119.9 m3,工业水的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0%,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到24.38 m3,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50%以上,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9,初步建立起节水型社会框架。在全市建设 10个节水型示范企业、4个节水型示范灌区、3个节水型示范学校和单位,加快兖州市节水型社会试点工作,并将成功经验在全市加以推广,为基本实现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开好头、起好步。

    二、抓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一是利用新闻媒体,在济宁电视台、《济宁日报》开设节水、用水管理专栏进行宣传;二是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期间举办以“节水型社会建设”、“人水和谐”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组织宣传车队、张贴标语口号、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节水宣传;三是印制节水宣传牌,发至各用水单位、公共场所等地方悬挂、张贴;四是通过有奖知识竞赛,增强群众的节水意识,提高节水技能。

    三、制定出台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各项法规制度。一是制定配套节水法规和政策措施。出台了《济宁市节约用水办法》、《济宁市自备井超计划累计加价水资源费收费标准》、济宁市水利局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用水的通知》和《济宁市节水减排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法规文件。二是建立了水资源总量控制和计划分配制度。明确了县市区取用水开采总量和计划控制指标,对取用水单位实行定额管理、计划分配制度,做到城市和农村、工业和农业、生态和生活协调用水。三是建立以定额管理为核心的用水制度。与市经贸委联合制定了《济宁市工业用水定额标准》,由用水单位按照《定额标准》及生产情况申报年度用水计划,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年度水资源可开采总量和用水定额标准,逐步向定额标准靠拢的原则,核实取水许可量和下达年度用水计划;对服务业及居民生活用水,按照用水现状和对应的用水定额标准确定取水量,对用水单位或用水户按年度考核实际用水情况。四是加大节水管理的执法力度。认真履行政府赋予的统一管理和监督职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定期组织节水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用水行为,建立良好的用水秩序。

    四、依法做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限制高耗水企业项目上马。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国家计委、水利部15号令),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均按要求进行水资源论证,近年来,先后完成了邹县电厂、济宁电厂、济三煤矿、国宏化工50万吨甲醇、梁山泰西煤矿、汶上蒙牛现代牧场等40多家单位的水资源论证报告并通过了专家评审,鼓励企业采用节水工艺,建设节水设施,进行节水技术改造,减少企业用水量;优先使用中水、矿井水,合理使用地表水,限制使用地下水,从源头上把好节水关。

    五、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建立价格调控制度。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水资源状况,经有关部门批准,调整了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最初的每立方米0.04元提高到目前的0.65元,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超计划、超定额标准的用水单位,累进加收水资源费。通过发挥价格调控作用,促进了节约用水的深入开展。

    六、依法封填城区违法自备井,促进城区节水。根据市政府济政发〔2005〕5号文件以及济政办发明电〔2007〕234号文件,市水利局会同市综合执法局、市建委、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执法,2005年以来开展了2次集中整治活动,共封填无证取水和涉及居民饮水、水质不达标的自备井135眼,有力地遏止了城区乱打井取水的非法行为。

    七、大力推进兖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兖州市被批准成为全省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县(市)以来,市水利局同兖州市及时开展各项工作,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兖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专门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工作的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技术指导和督查落实等工作。2007年编制完成了《兖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并通过了省水利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最近又根据专家们的指导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兖州市正按照《方案》的具体内容组织实施。

    八、加强企业节水技改,节水效果明显。先后开展了4次大规模的水平衡测试,今年4月1日召开了全市煤炭、酿造、医药、机械四个行业产品用水定额和公共供水企业产水率编制工作会议,同时举办了技术培训班,第5次水平衡测试工作全面展开。通过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完善了企业用水管理计量网络,摸清了企业用水状况和节水潜力,制定了企业节水技术改造措施。近年来,通过企业筹资和政府扶持,共投入资金20多亿元,完成节水项目600余项,节水效果显著。如邹县电厂2000年投资1400万元开工建设了一、二期污水处理工程,处理能力达到650吨/小时,大大提高了废水综合回收利用率,减少了水资源的开采。三、四期工程又建设了全国最大的中水深度处理工程,每天处理10万余吨污水,达到循环冷却补充用水的标准,实现了全厂污废水零排放,节水减排效果显著。济宁中银电化有限公司选用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离子膜电解装置和生产控制技术,以取代耗水量大的隔膜法制碱工艺,使单位产品水耗从6 m3/吨碱,降到0.85 m3/吨碱,每年节约新水48 万m3。济宁二号煤矿矿坑水的综合利用、济东新村生活节水器具推广应用、许厂煤矿矿井水深度处理和洗浴用水闭路循环工程建设等其他节水项目进展顺利,带动了全市节水工作的开展。

    九、发展节水灌溉,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农业用水占全市总用水的 70 %以上,我们一直十分重视做好农业节水工作。在搞好原有梁山县陈垓、国那里大型引黄灌区和金乡县金南灌区节水建设的同时,又着力抓好了省财政重点扶持的兖州、汶上、金乡、鱼台等县市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积极推广各种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发展水稻控制湿润灌溉,低压管道灌溉,高标准的喷灌、滴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新工艺,使农业灌溉用水利用系数达到0.55,节水灌溉率达到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