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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宁市202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1 14:16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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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202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自主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济宁市202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2.项目概况: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工作要求的通知》(鲁水防御函字〔2026〕1号)要求,为做好济宁市2026年度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汇集曲阜市、泗水县、邹城市3个项目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需求,编制《济宁市202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和《济宁市202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确定济宁市202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等。3月底前完成编制任务。

3.预算金额:7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独立法人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报告编制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开标时,请携带以上要求的资料,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6年3月11日—3月13

2.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报名领取

3.现场报名地点: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17号5楼中间办公室

4.报名时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相关资质证书。

备注:报名时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会议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四、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3月11日8时30分至2026年3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五楼中间办公室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3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五楼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地    址: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17号

联 系 人:郑科长     联系电话:0537-2966827

 

                                        

                                           2026年3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