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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6)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22 16:30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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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宁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对我局承担的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4)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月22日—1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南四湖历史遗留问题2024年整改清单》要求微山县付村港在2024年5月拆除后复绿,但该港口还在建设新的皮带输送机,且港区仍堆存大量煤矸石。

二、整改目标

完成料物清理,拆除厂房和装卸设备后复绿。

三、整改措施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微山县已完成现场料物清理,厂房和装卸设备拆除等工作。

2.加强市级巡查,及时掌握问题整改状况,若出现反弹,及时督办转办,推动问题整改。

四、完成情况

1、督促微山县已完成现场料物清理,厂房和装卸设备拆除等工作。

2、加强市级巡查,防止出现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