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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22 16:25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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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宁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对我局承担的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4)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月22日—1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环湖岸线及入湖河流部分区域依然存在“四乱”、废弃船舶随意丢弃、渔船随意停靠、住家船周边脏乱差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实现河湖岸线“四乱”、废弃船舶随意丢弃、渔船违规停靠、住家船周边脏乱差等问题动态清零。

三、整改措施

1.制定济宁市河湖岸线环境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县市区常态化开展河湖岸线“四乱”、废弃船舶随意丢弃等问题综合整治行动,市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督促县市区抓好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最大程度保障环湖岸线及入湖河流环境整洁。

2.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协同行动,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及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问题清单台账,跟踪督导问题整改。对不能及时完成整改的县市区,适时进行督办。

四、完成情况

1、制定《2025年河湖岸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以“一湖两线”(南四湖、黄河干线、南水北调输水干线)及入湖河流为重点,围绕河湖四乱、废弃船只、非法渔具、秸秆垃圾等“八个方面”,开展河湖岸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县市区自查自改,会同南四湖流域办、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农业等部门成立6个暗访组,共暗访问题549项,全部完成整改。

2、常态化整治河湖“四乱”问题,每月巡查暗访,实行问题“发现、反馈、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动态清零,2025年以来交办整改河湖垃圾等问题128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