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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2)
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13 09:42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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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宁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对我局承担的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2)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113—119日,共5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市城乡水务局对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不深入,济宁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报告显示,全国城市及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清单中涉及济宁的9处黑臭水体均未发现返黑返臭现象。督察发现,任城区小府河、梁山县龟山河2处清单内的黑臭水体仍存在返黑返臭问题。督察组抽查发现,任城区胡营社区二期中学西侧水闸氨氮浓度为44.7毫克/升,水体达到重度黑臭;曲阜市裕馨花园东北侧、金乡县金喜苑小区南沟渠、梁山县水泊南路西侧(中国石油加油站南临河道内) 等处水体均已黑臭。

二、整改目标

已完成治理的城市黑臭水体不再出现返黑返臭现象,城市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

三、整改措施

1. 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落实河道卫生保洁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及时打捞河道垃圾,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强化城区河道水系贯通,20256月底前完成任城区小府河治理。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等措施,202512月底前完成梁山县龟山河、任城区胡营社区二期中学西侧水闸、曲阜市裕馨花园东北侧坑塘、金乡县金喜苑小区南沟渠、梁山县水泊南路西侧沟渠等水体治理。

2. 加强城市黑臭水体动态排查整治。生态环境部门对整治清单内的城市黑臭水体每月进行水质检测,持续跟踪水体水质变化情况,发现水质恶化情况,及时推送城市黑臭水体主管部门整改。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及时发现并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保持动态清零。

四、完成情况

1.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严格落实城区河道卫生保洁网格化管理,每天对河道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置,目前小府河水质达标。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回填等措施完成梁山县龟山河、金乡县金喜苑小区南沟渠、梁山县水泊南路西侧、任城区胡营社区二期中学西侧水闸、曲阜市裕馨花园东北侧坑塘沟渠治理。

2.加强城市黑臭水体动态排查整治,联合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组织督导组对全市城市水体进行2轮全面排查,确保问题动态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