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东部山区重点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维护及完善提升及统一开展工程监测项目----工程设计编制项目经批准,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进行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济宁市东部山区重点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维护及完善提升及统一开展工程监测项目----工程设计编制项目。
2.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
为促进并提升我市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工作和管理水平,计划对东部山区曲阜市、泗水县、邹城市等三县市重点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进行维护及完善提升,统一编制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工程设计,并组织开展工程沉降变形观测。
(2)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济宁市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工程设计编制项目,主要内容为:编制济宁市重点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工程设计,明确大坝沉降变形观测方案、技术标准、监测分析办法及监测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方案等。
3.预算金额:5.1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工程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单位不必提供证明);
4.供应商近三年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招投标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开标时,请携带以上要求的资料,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7月18日—22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现场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济宁市红星中路17号407室;
4.报名时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一套真实有效的证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会议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四、报价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 7月 25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五楼会商室。
五、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2966910
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 7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