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力推进2023年我市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确保省对市、市对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中水土保持得高分,8月22日,市城乡水务局组织召开了2023年全市水土保持考核专题推进会。会议由局人事科负责同志主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卫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全市水土保持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并对水土流失防治率指标进行了解读,各县(市、区)分别总结交流2023年水土保持考核工作进展情况、下步工作计划并表态发言,吴举科长讲解省对市、市对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中水土保持项的重要性及工作要求,最后王卫东副局长对确保今年我市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中得高分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强力推进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确保水土保持考核不失分,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自纠自查,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10月底前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应落实到位,并及时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管系统。二是为防范“未批先建”现象的发生,各县(市、区)要根据推送的审批、核准、备案项目信息及时开展核查。今后如果遥感监管发现的违法违规项目属于推送的项目,将在年度考核中进行扣分。三是如果出现省对市被扣分情形,市将按照省考核扣分的五倍对被扣分县进行考核扣分。
会议强调,下半年是落实中办、国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精神的关键期、决胜期、行动期,各县市区一定要压实责任,积极主动,提前谋划,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重点工作。
各县(市、区)、功能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水土保持科科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