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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党组关于市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6-12 18:19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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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622日至822日,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对市城乡水务局党组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1111日,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城乡水务局党组完全接受市委专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安排部署。根据巡察反馈问题,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议,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专题会、推进会,聚焦问题、深刻剖析,全面部署、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全局上下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有关指示要求,把加强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头号工程,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抓实抓好。

(二)细化分解任务,确保整改成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对照68条具体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工作台账,逐条细化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具体措施、整改时限,做到每条措施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确保整改工作高效开展。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即整改、即知即改,确保短期内见成效;不能马上整改到位的,迅速了解情况、查明原因、找准症结,尽快推动整改;需要长期落实的事项,研究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整改见实效。

(三)坚持举一反三,强化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当前党的建设总要求相结合,与城乡水务改革总目标相结合,与推动黄河国家战略实施的紧要任务相结合,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新制定规章制22个,修订规章制度3个,开展专项整治3。以“433新三转”为引领,强化“全局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四个思维”,强化“全年工作目标化、工作过程精细化、全部工作精品化”“三化推进”,强化“水平闭环、垂直闭环、周期闭环”“三个维度”闭环管理,不折不扣实现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强力推进新时代水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深不透,落实黄河国家战略组织领导不到位方面问题

1.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深不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1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不懈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第一时间传达学习。2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要求等整理汇编成册,组织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特别是在市直水务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大会期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黄河国家战略落实进行了深刻研讨。3局党组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生生活会,党组成员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认领,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制定黄河流域重点任务推进措施。

2.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1制定了《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工作规则,加强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间的协调配合,形成责权明晰,分工明确,运转有序的工作体系。2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学习国家黄河国家战略政策,研究部署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要事项,并对会议确定重点工作落实责任分工,定期督导调度,及时整理会议纪要等材料归档保存。

3.研究谋划贯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举措不及时不具体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1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工作,2022年累计争取资金列市直部门第四位。2023年继续紧紧围绕黄河国家战略政策,指导县市区做好省黄河重点项目申报和项目争取工作。2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用水总量、用水强度双控刚性约束,组织修订完成《济宁市用水总量管理办法》,联合市发改委制定并印发《关于印发“十四五”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并印发《关于印发各县市区2022年度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的通知》。3积极践行“四水四定”原则,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四水四定”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的指导意见》,严格按照“三先三后”(先再生水后新鲜水、先外调水后当地水、先地表水后地下水)原则优化配置水资源。4强力推动自备井封停及规范整治工作,组织编制《济宁市地下水压采自备井封闭实施方案》《济宁市水权水市场及水权交易综合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尽快印发实施。

(二)关于履行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不力,落实黄河国家战略重点任务存有短板方面问题

4.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1反馈个别县(市、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不规范问题,均完成整改。2委托专业机构对市级水旱灾害防御物资进行全面盘点,完成了2020年之前会计核算工作,已按照政府会计有关规定,记入了政府储备物资。3下发《关于全面做好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仓库管理主体责任,做好物资管理工作。印发《济宁市城乡水务局物资物资储备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了值班、出入库管理、仓库定期检查、物资维修保养等制度,强化了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化约束。

5.落实安全防汛责任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1市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旱灾害防御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以一县一单的方式督促问题整改,相关县(市、区)对发现问题逐一核查并完成整改。2下发《关于印发济宁市水闸、水库、堤防险工险段等工程安全运行监督检查指导手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水闸工程安全运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关键岗位责任人名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护。3组织开展全市工程安全运行监督检查与标准化管理培训、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网络培训工作,参加培训人员700余人。

6.指导县(市、区)排查水库安全度汛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1市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旱灾害防御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以一县一单的方式督导相关县(市、区)对发现问题完成整改。2下发《关于印发济宁市水闸、水库、堤防险工险段等工程安全运行监督检查指导手册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指导开展安全运行检查工作。3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防御汛前检查,并成立专家组对各县市区汛前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督导整改落实情况;市县两级排查共发现问题101项,于汛前全部完成整改。

7.对河长常态化监督管理压力传导不足,部分河长护河治河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1理顺体制、畅通机制、创新方法,推动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建立了河湖长制联席会议、月度评价、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四项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行河湖问题闭环整改“一单四制”(问题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从问题发现到完成整改销号,形成全流程控制。(2修订《济宁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月综合评价方案》,将河长巡河、问题查改、督导检查等事项综合评价打分,前三后三“蓝红”标识,考评情况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情况通报。(3组织完成了县、乡级河湖长履职绩效评价,有效推动了工作积极性。济宁市连续两年荣获省河长制湖长制激励市县,2022年度获省河湖长制激励倾斜资金位居全省第24组织对全市河道全面排查,指导各县(市、区)充分发挥河长作用,对存在的拦河渔具、建筑垃圾等问题全部清除完毕。

8.没有跟进制定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的政策机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1)出台《济宁市节约用水条例》对部分节水激励奖励政策措施进行了明确。根据我市实际,起草济宁市《关于印发落实和完善节水激励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尽快印发实施。2组织召开2022年度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印发全年工作要点,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省水利厅等六部门《关于落实和完善节水激励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落实济宁市节水激励奖励。

9.推进节水载体创建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1强力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两个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202212月底通过省水利厅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20234月通过水利部复核,待正式公布后全市11个县市区全部建成节水型社会,提前两年完成行政区全覆盖目标。2积极推动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功能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我市成为继东营后全省第二个开展功能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地市。曲阜市、邹城市入选第十一批(2022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名单。组织全市7个县据《关于印发<山东省节水型城市申报和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全力开展“山东省节水型城市”争创工作。

10.构建主城区“双水源”供水格局工作滞后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督促长江水厂扩大供水范围,提高供水能力,长江水厂目前稳定运行,日供水量5万立方米;推进运河地表水厂试运行供水,建立调试工作日调度台账,开展联动调试工作,目前运河水厂已经试运行,主城区“双水源”供水格局逐步完善。下一步将持续加大供水量,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供水保障能力。

11.指导督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1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进展情况纳入市政府“三个本子”通报,落实“红黄蓝”牌制度,不断推进项目提速建设,2022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已全部完成,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治理率位居全省第一位。我市成功举办全省黄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现场推进会、全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推进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省对市考核位于全省第一。2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形成问题台账反馈各县市区进行整改,已全部整改完成。

12.整治农村黑臭水体不够彻底,“动态清零”存在一定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1制定《济宁市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巡查工作制度》,明确县市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对县、镇、村三级巡查内容、巡查频次等作出明确要求。2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后期管护的通知》,布置各县市区开展“管护二维码”工作,治理完成的黑臭水体在现场设置管护二维码。3提档升级搭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智慧监管平台,明确县、乡、村三级管护员1107人,建立通过现场扫描“二维码”,实现“发现问题实时传录、录入问题立即反馈、反馈问题立行立改”的信息化、快捷化模式,确保治理成效长期保持市以全省唯一、全国第七的成绩,成功创建全国首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国家试点地区。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防范和纠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

13.排查涉及黄河国家战略中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不全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1印发了《关于打造“水清水务”建设廉洁水文化的若干措施》,组织开展了“纪法教育月”活动,通过专项部署、专题学习、警示教育、廉政承诺、风险排查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纪律意识、规矩意识。2)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各科室、单位落实“严真细实快”工作要求,对照职责定位,深入查找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管理环节、制度机制中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建立风险台账。对排查不深入不具体的,责令重新排查,制定详实防控措施。坚持以岗定风险、定级别、定措施,全面细致、精准具体地制定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守牢水务“一排底线”

14.落实“严真细实快”工作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1严格落实《市城乡水务局关于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的实施方案》,433”新“三转”引领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新基调,即强化全局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四个思维”;全年工作目标化、工作过程精细化、全部工作精品化“三化推进”;水平闭环、垂直闭环、周期闭环“三个闭环”管理,全面提高工作执行力。2切实发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挂图作战工作推进机制作用,对27项重点任务按照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排名的方式及时督导调度,对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的任务及时亮出“红色标志”。巡察反馈的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已印发、华村水库增容工程初设已获省水利厅批复

(四)关于整改落实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及黄河国家战略的有关问题不到位方面问题

15.部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进度偏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将污水管网排查进度纳入环保督察通报事项,坚持周调度周通报,压实县市区责任,反馈指出的个别县(市、区)污水管网排查任务未完成、空白区未消除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下发《关于对全市城市污水管网空白区进行全面排查的通知》,安排部署县市区对全市城市建成区管网空白区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污水管网未覆盖到位导致污水横流问题、是否存在支管网未与主管网连接导致污水溢流问题,经排查未发现新的市政污水管网空白区。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整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部分问题仍需持续推进、持续整改。下步,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扛牢抓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抓整改、抓巩固、抓提升,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全市城乡水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作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工作要求,坚持“四水四定”“五水并用”“六水共治”,按照“151”工作思路,即围绕一条主线(以推进济宁现代水网建设为主线),提升五大能力(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城乡供排水保障能力、系统干部队伍强执行抓落实能力),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济宁实践的水务篇章。

(二)持续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增强巡察反馈整改的使命感、责任感,进一步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责任落实体系,并把责任担当体现到各项整改任务以及日常工作的落实上,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履责、守土尽责。坚持对巡察整改工作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始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工作,强化监督问责,以“钉钉子”精神盯住待落实的事、存在的矛盾问题,切实做到督到点子上,查到要害处,严明工作纪律,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三)持续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把整改过程中的好办法好制度固化下来、深化下去,将行之有效的巡察整改措施转化为规范性、制度性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和相关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决执行好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加强党纪党规约束,切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按规章制度办事工作氛围。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强大动力,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城乡水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7-2314622;电子邮箱jnsldjk@ji.shandong.cn

 

                         中共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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