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6日《中国水利报》第6版
山东省济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大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水利发展改革,创新探索全面管护新思路,维护河湖生命健康,推动河湖生态复苏,取得显著成效。
以高度的政治站位 推动河湖长制提档升级
济宁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总体思路,分解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六大任务”,将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狠抓“一个关键”,实现“三个拓展”,全面系统构建黄河、南四湖、南水北调沿线齐抓共管大格局;严格实行“发现、反馈、整改、销号”闭环管理,以“提醒、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推动落实,形成了“河长牵头、流域统筹、区域联动、部门协同、法治监管”的河湖管护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河湖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提档升级。2021年,济宁市获山东省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先进市正向激励。
以“三个强化”为抓手 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巡河护河。济宁市辖11个县市区,共落实市、县、乡、村4级河(湖)长4784名,实现全市河流、湖泊、水库等各类水域管护全覆盖。2021年,济宁市出台《济宁市河长湖长履职实施意见》,创新规定各级河湖长巡河巡湖履职重点和方式,针对黄河、大汶河、梁济运河、泗河等12条大中型重点河湖,既明确检查整治“乱占、乱建、乱采、乱堆、乱排”等共性问题,又列出差异性问题,提升河长湖长履职成效。
二是强化督查督办。坚持“发现、反馈、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机制,实行“黄橙红”三色预警机制,严格交办、催办、督办“三单”发送巡河交办问题,督促县市区及有关责任部门落实整改。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市河长办、市政府督查室建立联合督查机制,进一步理顺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县市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一查到底、跟踪到底,推动问题整改销号,实现河湖问题动态清零。
三是强化评价考核。统一标准、细化评价、规范考核,出台《济宁市河长制湖长制月综合评价方案》,健全完善河湖长及河湖管护责任部门日常评价和监督考核。采取任务派送、整改销号、问责预警“三单式”模式,全力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争先进位、落实落地。
推行“五项”治管模式 实现河湖长治久安
一是坚持“常态﹢法治”整治。健全监督体系,落实河湖巡查监管责任制,建成“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手机App”河湖监督体系,打造“天、空、地、人”立体化监管网络。实行县乡自查、县区互查、市级核查“三查”工作法,采取“系统复核﹢遥感甄别﹢现场暗访”模式,拓展“政务热线﹢群众举报热线”渠道,加强督导检查,推动问题整改,实现河湖问题动态清零,河湖面貌得到显著改善。
二是实行“流域﹢区域”联动。打破鲁苏行政区域之间壁垒,济宁、徐州两地联合签署《南四湖地区边界河湖管理保护沟通联系协议》,建立信息情况联通、矛盾纠纷联调、非法行为联打、河湖污染联治、防汛安全联保“五联”机制,推动跨区域联动治水提档升级,合力强化南四湖流域边界区域河湖管护力度。
三是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出台《关于建立大运河流域及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的框架协议》,以大运河、南四湖为试点,市、县两级法院、检察、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水务等部门联合,开展联合会商、联合办案。对于向河湖排放倾倒危险废物、破坏河湖原生态的行为零容忍,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2021年以来,全市先后成功破获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5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4名。
四是发挥“生态﹢示范”带动。牢固树立生态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系统治理、因地制宜、示范引领、共建共享”的原则,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施策、系统推进河湖综合治理。2020年以来,济宁市成功创建19条省级美丽示范河湖,新增4处省级水利风景区,成功创建微山湖5A级景区。
五是建立“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开设济宁河长制移动App客服端、微信公众号,综合运用多种技术,着力提升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化平台应用水平。实现河湖监管事件“上报、下派、核实、处理、反馈、销号”全流程闭环管理,实现信息数据“一张图”,建成了全市水环境共治的中枢神经,实现河长巡河、调度管理的可视化、实时化,推动了河湖管护智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