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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利厅】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强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发布日期:2022-03-21 11:29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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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城乡水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强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确保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统一思想,高位推动。2021年以来,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先后召开三十余次党组会、专题会、推进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济宁市水行政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专题会,细化任务目标,强化工作调度,强力推动工作开展。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顶住压力,排除干扰,严格执法,全市水利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健全机制,强化督导。每年初制定安全生产执法巡查计划,明确执法重点和范围。建立了水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各业务科室和检查组将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或有关县市区,依法立案查处。强化督导调度,将市级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发现的违法问题线索和问题隐患及时向各县市区反馈,督促各县市区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形成济宁市水利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大合力。

立案查处,强力震慑。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隐患,动真碰硬,利剑高悬,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2021年以来,市级共立案查处30起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对20家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罚款92.5万元,目前有2起案件正在办理中。将行政处罚结果全部记入“信用中国”,形成不良信用记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打到痛处,起到“处罚一个、震慑一片”的警示效果,形成安全生产执法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规范程序,强化服务。对违法问题轻微的,现场下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书,限期整改;问题较重的立即进行现场取证,依法查处。为确保量刑适当,参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作出处罚决定,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强化培训学习,提升执法能力,确保执法质量,将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有效避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既严格执法,依法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又积极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能力,促进安全健康发展。

来源:山东省水利厅官网 2022-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