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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抓实 坚决打赢水保整治工作攻坚战
发布日期:2021-05-27 10:25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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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发布第六期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情况通报,太白湖区排在第1位,标志着我区该项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自去年9月份全市开展水土保持整治工作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整治指示精神,管委会分管领导亲自抓,认真分析我区现状,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对个别项目问题,多次开会研究,拿出针对性措施,对症下药,攻坚克难,力争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整治任务。在市历次通报中我区进度均进展顺利,多次综合排名名列前茅。

我区自2018年受市级委托正式开展水保工作以来,认真编制了《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对所有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梳理,纳入项目审批和正常监管范围。此次整治工作主要针对2011年新的水保法施行以来,未严格落实水保责任和义务的已建和在建项目。重点对“未批先建”、“未批先变”、“未实施防治措施”、“未开展监测”、“未验先投”、“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六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销号一处。

经全面排查,我区2018年至2020年11月底,共有已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报告书项目25个需纳入整改,其中“未验先投项目”10个。在半年多的整治过程中,先后发送限期整改通知书25件,催办函10件,送达回执35件;排查2011 年以来,太白湖区范围内,市级已审批需整改项目29个,配合市发送限期整改通知书29件,送达回执11件。

实际工作中,在限期整改、严格执法的同时,我区积极宣传引导项目建设单位,主动配合,自觉守法,履行责任和义务。对个别老大难问题单位进行挂牌督办,现场催办,数次约谈,并通过及时推送全省专项整治反面典型案例和曝光的严重违法违规市场主体,形成强大震慑力,效果明显。生产建设单位都能主动承担起责任,实事求是想办法解决问题,同时也大力提高了项目单位防治人为水土流失和保持环境的大局意识。

截止5月20日,太白湖区所有整改项目全部达到了市规定的销号标准,已提前完成整改任务。

供稿:太白湖新区水务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