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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对各县市区开展水土保持履职督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1-11-17 15:13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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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治水方针,督促指导水土保持部门依法履职尽责,11月3日至16日,济宁市城乡水务局组织开展了各县市区水土保持履职情况的督查工作,督查内容包括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监督管理、年度水土流失治理完成情况等两个方面。

督查中细致查阅了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卫星遥感违法违规图斑查处整改、在建项目监督检查、验收报备及核查、信息录入、监管协作机制建立、年度水土流失治理等工作的档案资料,并抽查了部分国家、省级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的建设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反馈,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按照“一县一单”方式,将督查结果下发到各县市区。

下一步,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将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履职督查工作,及时跟踪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着力提升各县市区水土保持履职能力,积极推进全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