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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你想知道的名词含义
发布日期:2018-08-31 13:09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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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管服”改革: “放管服”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放”是简政放权,指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权力削减没有法律依据和法律授权的行政权力,厘清多个部门重复管理的行政权力。”管”是放管结合,指政府部门要创新和加强监管职能,利用新技术新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服”是优化服务,指改进公共服务质量,创新公共服务方式,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2.简政放权:(1)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继续加大放权力度,把该放的权力放出去,能取消的要尽量取消,直接放给市场和社会。(2)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3)扎实做好职业资格改革。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削减比例达到原总量的70%以上。全面清理名目繁多的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不合理的要坚决取消或整合。(4)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继续大力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5)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收费清理政策,防止反弹或变相收费。(6)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7)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和企业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做到权力公开透明、群众明白办事。

3.放管结合:(1)实施公正监管。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抓紧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2)推进综合监管。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继续推进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落实相关领域综合执法机构监管责任。(3)探索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要区分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其特点的监管方式。(4)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要在同规则、同待遇、降门槛上下功夫,做到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一律予以清除。

4.优化服务:(1)提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效率。因势利导,主动服务、跟踪服务,打造”双创”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办和成长”点对点”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场地等全方位服务。(2)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方向,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增加基本公共服务。(3)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实行”一窗受理”、全程服务。(4)加快推动形成更有吸引力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围绕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等,提出明确的量化指标,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以硬性指标约束倒逼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激发改革动力,增强改革实效。

5.“一次办好”改革:是我市推出的放管服改革承诺,即:企业和群众办”一件事”,在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从提交申请到获取办理结果,政府要提供”店小二”、”保姆式”服务,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论”见面不见面”、”跑腿不跑腿”、”线上线下”都要实现”一次办好”。参见《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8〕(2018)31号)和《济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一次办好”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室字〔2018〕15号)。

6.五个“为”:2017年6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放管服改革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今年重点要做到五个”为”: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参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力发〔2017〕57号)。

7.六个“一”:2018年3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后答记者问时提出:今年要在六个方面下硬功夫,也可以形象地说成是六个”一”,那就是企业开办时间再减少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掉一半;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

8.“3330”改革任务: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开办(主要包括工商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银行开户、社保登记等环节)、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主要包括交易、缴税、登记等环节)、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至峻工验收审批用时控制在30个工作日,投资项目从土地审批到开工建设,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流程用时不超过100天

9.十张清单:指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将权力事项、服务事项及有关要素梳理并公布的清单。目前我市主要梳理并公布了10张清单,包括: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年检事项目录清单、取消证明盖章类材料目录清单村(社区)保留证明材料清单”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等。

10.权责清单:以清单的形式列出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和对应的责任。

11.负面清单:以清单方式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12.三集中三到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各部门,把内部所有许可审批事项一个审批机构或新组建的审批办公室集中,许可审批权力向首席代表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机构和首席代表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人员和对人员的授权全部到位于政服务中心窗口。

13.营商环境:企业在开设、经营、贸易活动、纳税、关闭及执行合约等方面遵循的政策法规所需的时间和成本等条件。

14.多规合一: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融合到一个区域上,实现一个县(市)一本规划,解决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等问题,便于优化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政府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目标。

15.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发放的多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最大程度便利企业市场准入。

16.先照后证:先申领营业执照后再办理有关许可证,创业者只需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准入”门槛”。

17.一照一码: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8.事中事后监管: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先照后证”改革,减少前置审批事项环节,理清市场监管责任,完善协调监管机制,推进政府监管职能和方式从注重事前行政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9.“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府部门在进行市场行为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利于解决执法不公、执法扰民和随意执法等问题,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20.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21.减证便民:按照”依法依规、便民利民、公平互信、公序良俗”的原则,通过精简取消、替代、转化等方式,对实施审批、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各类证眀进行清理,对确需保留的证明材料进行严格规范。

22.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打破“信息孤岛”,逐步实现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审批功能,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成事;依据”互联网+”模式,以受审分离为标准,努力推进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前台统一受理、后台综合审批、信息全流程网上传递,最终实现“一网通办,网上办事”。

23.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理有关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条件、时限、程序、期限、所需的全部资料以及不予办理理由。

24.容缺受理:指窗口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力法,在申请事项中如非主要材料存在缺陷或瑕疵的,先受理该申请事项,并进入审查程序,在材料补正后及时出具审批意见,做出审批决定。简而言之,就是在不违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允许边补充材料,边审批。

25.并联审批:主要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审批办理的事项,实行由一个中心(部门或窗口)协调、组织各责任部门同步审批办理的行政审批模式。

26.“6+1”会商机制:由各级项目推进办公室根据申请项目情况发起组织召开,一般由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环保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单位参加,主要在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前期为项目单位提倛联合咨询,综合分析项目审批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参见《济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济政字(2017)1号)和《济宁市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济政字(2017)113号)。

27.“9+X”会审机制:根据项目审批需要,由项目推进办组织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消防、交警)、城市管理、人防等与基本建设项目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进行会审。参见《济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济政字(2017)1号)和《济宁市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济政字(2017)113号)。

28.区域化评估评审:由政府统一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

29.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机构: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受申请人委托提供技术性服务的中介机构或有关部门(单位)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其提供技术性服务的机构。

30.中介超市:指为营造公平清正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在实体或网上的政务服务大厅中,将在政务服务活动中提供中介服务的优质中介机构整理汇集并公开展示、发布,供办事人在政务活动中自主选择,并依法对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办理时限、公正廉洁等情况进行监管、评价的管理方式。

31.红顶中介:是一种腐败现象,指政府官员通过形形色色的手续、关卡、资质、认证,蚕食行政审批权红利。

32.一窗受理:”一个窗口办成一件事”的要求,整合重构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只要进入政务服务中心”一个门”到综合窗口”一个窗”就能好办事、办成事。

33.一城通办:着眼”就近就便、全城通办”的目标,统一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模式和服务标准,提供全市域一体、无差异的政务服务,群众和企业可就近选择窗口提交申请,办理结果快递送达。

34.一体审批:在统一单个事项审批标准的基础上,围绕”办成一件事”设计审批标准集成,推行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合并评审模式,在特定区域开展区域化评估评审,进一步优化审批工作流程,实现审批规范化、便捷化、一体化。

35.一网流转: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整合各部门”条线”上的网络系统,促进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结果共享,提升政府办事整体效能。

转2018年8月30日《济宁日报》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