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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济宁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3 17:08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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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济宁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济宁市委办公室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doc

济宁市市级重要河湖名录及河长设置表.doc